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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拆迁款继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1 08:48:31 0人浏览

导读:

如果房屋面临拆迁,作为房屋的所有者最关心的应该就是房屋拆迁补偿款了,房屋拆迁补偿款一般会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一般来说对于房屋拆迁款房屋所有人是可以自由进行分配的,那么,公租房拆迁款继承?下面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租房拆迁款继承
  • 房屋拆迁补偿款可以依法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另外,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黄正桥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公租房拆迁款继承有什么规定这个问题。

      法律对于公租房拆迁款的继承上并没有特别的规定。但是根据《继承法》和《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可知,如果公房承租人在获得拆迁补偿后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以作为其个人财产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的继承规则分配给其继承人。如果拆迁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发生变更之后,则拆迁补偿款为变更后的公房承租人的个人财产,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没有任何的请求权。

      如果拆迁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死亡之后,承租人变更之前,则该拆迁补偿款归系争公房的事实上的承租人所有,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亦没有任何的请求权。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公租房拆迁款继承的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李某余早年丧妻,将儿子李某用、李某猛含辛茹苦地拉扯大。李某用与陈某结婚后生下女儿李某娟。李某余本来可以安享晚年,可是他偏偏闲不住,在小镇上开了个小店修车,生意红红火火的。二○○○年五月,李某余病逝,留下修车积攒的10万元钱。李某用、李某猛未进行分割。李某用与妻子陈某世因感情不和于二○○一年六月离婚。二○○一年七月十日,李某用在出差途中遭遇车祸,不幸去世。李某娟要求继承其祖父李某余遗产中属于其父李某用应继承的分额,陈某要求分割李某余遗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均遭到李某猛的拒绝。李某娟、陈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遗产。像这种情况遗产怎样分割?

      律师解答:

      李某用在其父李某余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依法应当适用转继承法律关系的相关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应的分额。李某用之女李某娟作为转继承人有权依法取得李某余遗产的部分。由于对遗产的权利是在李某用与陈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夫...

  • 继承遗产夫妻离婚是否可以分割的确认方法:若该遗产继承发生于结婚后,离婚前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分割,若该遗产继承发生于离婚后的,一般认定为继承方个人财产,不得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
  • 1、 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被拆迁,分得拆迁安置房的情况。

      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拆迁政策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笔者认为,此情况下获得的拆迁安置房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转化,其价值取得于婚前。如果被拆迁房和安置房之间存在差价,且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拆迁安置房属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笔者认为,拆迁安置房是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是对一方个人财产的转换,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给予另一方就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差价部分给予补偿。

      2、 婚前一方父母的个人财产,婚后被拆迁,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情况。

      婚前一方父母的个人财产,婚后被拆迁,将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应视对子女的赠与。对此情况,笔者认为应适用《最高...

  •   首先,公房拆迁补偿款补偿的是承租人,这是很明确的。它规范的是公房出租人(产权人或管理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关系,而与其他人无关。至于承租人家庭成员之间关于公房使用的问题,属于承租人家庭内部问题,和公房租赁合同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可混为一谈。

      拆迁在公房承租人生前实施,公房承租人获得拆迁补偿款后死亡。这种情况下,应当认为拆迁补偿款归承租人所有。公房承租人在获得拆迁补偿款后死亡,该拆迁补偿款作为个人遗产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由继承人继承。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承租人的配偶健在,那么拆迁补偿款是属于承租人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否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公房承租人生前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但在补偿款落实到位之前死亡的。拆迁本身有一个周期,从前期的筹备、协商,到拆迁的实施、补偿款的落实存在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而承租人——...

  •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依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备福利性质,因此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如果是当地的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继承的房屋自然坍塌,或人为扒倒,在符合一户只拥有一处宅基地,且不超过规定的宅基地的使用面积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这块房下的宅基地翻盖房屋。

    城市居民继承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受限制的,没有当地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的居民,在房屋自然坍塌或人为扒倒之后,房下的宅基地便要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法律依据: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

    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

  •   在我国的继承法的法律规定中,一旦被继承人离去之后,那么相关的遗产分割程序就开始启动了,如果有遗嘱就会按照遗嘱来进行分割,没有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程序来进行,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征地补偿款可以继承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征地补偿款可以继承吗

      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保留和继承,在安置方案确定前死亡的成员不能保留补偿费收益份额,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补偿费分配后死亡的也不发生份额保留的问题。

      二、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可以根据规定程序即应当有本村过半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分配。如果被征用的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的,集体经济组织还应调整相应土地给其承包或者对其丧失承包经营权进行进行补偿即支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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