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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9 09:08:09 0人浏览

导读:

对于一些资不抵债的公司或者是资金流转不过来的话,可能会申请破产清算,对于破产清算来说是比较专业性并且。艺术性比较高的,需要有会计以及其他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评估,那么成立的条件到底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公司解散清算的条件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公司解散清算的条件
  •   破产清算公司是指专门从事破产清算业务的公司,现在社会上已经存在了很多破产清算公司,但法律对破产清算公司还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破产清算公司的人员组成有哪些?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您了解“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的有关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破产清算公司的人员组成

      根据破产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必然决定了应当由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并且为了工作开展的便利,对专业人员还要求有一定的资质。因此,清算组成员首先应当从会计师、评估师、律师中挑选,如果根据案件需要,还可以聘请公证员、拍卖师等专业人员参与组成。

      二、破产清算公司承接的业务

      这是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生存的关键,因为目前法律规定,破产清算组都是由法院指定,法院在破产案件的受理和审理过程中,特别是涉及国有企业破产的案件往往...

  •   公司清算的目的在于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那么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

      (一)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二)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即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

      只有上诉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的相关内容。

  • 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因分立合并导致解散的公司,需要经历公司清算。公司清算的方式一般包括三个,分别是自行清算方式、强制清算方式和破产清算方式。下面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1、自行清算方式又称普通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由自己组织清算机构进行的清算。自行清算依赖于股东和清算义务人的诚信和公司资产足以清偿债务,任一主体阻碍清算,自行清算都难以维持下去,即需要通过强制清算解决。公司章程规定的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而解散;股东申请人民法院解散等四种情形构成。由于强制解散和强制清算程序属于两个不同的诉讼程序和案由,需要适格主体分别提起。所以在股东申请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后,公司仍然可以组织自行清算。自行清算由股东自行进行,债权人一般并不介入,法院只起消极监督作用,这种监督在现行法律下只对有争议的债权有确认的作用。当然事后监督无处不在,当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
  •   破产清算公司是指专门从事破产清算业务的公司,现在社会上已经存在了很多破产清算公司,但法律对破产清算公司还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破产清算公司的人员组成有哪些?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您了解“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的有关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破产清算公司的人员组成

      根据破产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必然决定了应当由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并且为了工作开展的便利,对专业人员还要求有一定的资质。因此,清算组成员首先应当从会计师、评估师、律师中挑选,如果根据案件需要,还可以聘请公证员、拍卖师等专业人员参与组成。

      二、破产清算公司承接的业务

      这是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生存的关键,因为目前法律规定,破产清算组都是由法院指定,法院在破产案件的受理和审理过程中,特别是涉及国有企业破产的案件往往...

  •   公司清算的目的在于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那么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

      (一)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二)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即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

      只有上诉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的相关内容。

  • 根据公司解散诉讼的管辖确定原则我们可以看出,首先需要确定的就是公司的住所地在什么地方,或者公司的注册登记地,在公司的注册登记地和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发生冲突的时候,首先按照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确定管辖。下面,为您讲解公司解散诉讼的管辖确定问题。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的法院管辖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知识延伸:公司解散员工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据此,用人单位提...
  • 按如下程序清算解散国企:1、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同时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企业财产情况说明书等相关材料;2、法院立案受理后,发布公告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3、法院可依法直接审查企业是否具备破产宣告的条件,作出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陷入僵局,公司受害股东应当如何处理、是否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如果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诉讼的法律条件,股东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司解散诉讼。   公司解散诉讼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而陷入僵局的情形主要表现为:股东会失灵,股东会长期无法正常召开、虽能召开但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董事会僵局,长期无法正常召开、虽能召开但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以及其他导致董事会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形;公司经营管理僵局,公司高管擅离职守,怠于行使经营管理职责使公司陷入僵局及公司被部分股东独立把持其他股东无法介入公司,完全长期脱节等情形。   二、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公司长期处于僵局状态,会使公司经营瘫痪,资产流失、股东及债权人利益严重受损   三、公司僵局...

  •   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法定分类中的一种,它相比较于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规模更大、人数更多、注册资本更雄厚的优点。相应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相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职权更大。那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及其相关问题。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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