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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公司是指专门从事破产清算业务的公司,现在社会上已经存在了很多破产清算公司,但法律对破产清算公司还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破产清算公司的人员组成有哪些?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您了解“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的有关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破产清算公司的人员组成
根据破产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必然决定了应当由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并且为了工作开展的便利,对专业人员还要求有一定的资质。因此,清算组成员首先应当从会计师、评估师、律师中挑选,如果根据案件需要,还可以聘请公证员、拍卖师等专业人员参与组成。
二、破产清算公司承接的业务
这是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生存的关键,因为目前法律规定,破产清算组都是由法院指定,法院在破产案件的受理和审理过程中,特别是涉及国有企业破产的案件往往...
公司清算的目的在于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那么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
(一)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二)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即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
只有上诉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的相关内容。
破产清算公司是指专门从事破产清算业务的公司,现在社会上已经存在了很多破产清算公司,但法律对破产清算公司还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破产清算公司的人员组成有哪些?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您了解“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的有关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破产清算公司的人员组成
根据破产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必然决定了应当由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并且为了工作开展的便利,对专业人员还要求有一定的资质。因此,清算组成员首先应当从会计师、评估师、律师中挑选,如果根据案件需要,还可以聘请公证员、拍卖师等专业人员参与组成。
二、破产清算公司承接的业务
这是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生存的关键,因为目前法律规定,破产清算组都是由法院指定,法院在破产案件的受理和审理过程中,特别是涉及国有企业破产的案件往往...
公司清算的目的在于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那么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
(一)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二)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即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
只有上诉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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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陷入僵局,公司受害股东应当如何处理、是否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如果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诉讼的法律条件,股东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司解散诉讼。 公司解散诉讼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而陷入僵局的情形主要表现为:股东会失灵,股东会长期无法正常召开、虽能召开但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董事会僵局,长期无法正常召开、虽能召开但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以及其他导致董事会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形;公司经营管理僵局,公司高管擅离职守,怠于行使经营管理职责使公司陷入僵局及公司被部分股东独立把持其他股东无法介入公司,完全长期脱节等情形。 二、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公司长期处于僵局状态,会使公司经营瘫痪,资产流失、股东及债权人利益严重受损 三、公司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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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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