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公司法票据时效

公司法票据时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4 09:43:56 0人浏览

导读:

票据时效既是公平与效率均衡理论的极好诠释,又体现了效率优先的主张。与民法上的时效相比,票据时效具有短期性和独立性的特征。它既不同于消灭时效又不同于除斥期间,而是一种独特的时效制度。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公司法票据时效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公司法票据时效
  •   核心内容:在法学理论研究中,票据时效与民法时效有哪些相同点,又有哪些区别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票据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关于时效的性质,票据时效与我国民法通则中的相对消灭时效相似,但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显著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1)民法中的消灭时效依据民法通则,民法为一般法。

      (2)票据时效依据票据法,票据法为民事特别法。

      所以,票据时效是一种特别法规定的消灭时效。应注意的是,票据时效仅是票据上权利的消灭时效,而非票据法上权利的消灭时效,票据法仅规定了票据上权利的时效,没有特别规定票据法上其他权利的消灭时效,例如利益返还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等。因此,票据法上权利的消灭时效,除票据权利外,其他权利仍应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2、适用对象不同。

      (1)民法通则规定的相对消灭时效中,特别时效仅适用其所列明的债权债务,一般时效则适用除特别时效以外的其他权利义务;

      (2)票据时...

  •   摘 要: 票据时效既是公平与效率均衡理论的极好诠释, 又体现了效率优先的主张。与民法上的时效相比, 票据时效具有短期性和独立性的特征。它既不同于消灭时效又不同于除斥期间, 而是一种独特的时效制度。最后, 作者结合票据实践中的票据时效期间的起算点问题以及票据期间中断是否需要提示票据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字: 票据时效,独特时效,民商法

      近些年来, 在许多民法学者的著述中, 有较多的笔墨是用来讨论时效制度的, 相对民事流转周期而言, 商事交易的迅捷性使得时效制度在商法中的重要地位更加突出。其中票据时效尤其引人注目。

      一、票据时效的目的

      时效制度是民商法中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 继续一定期间, 而产生一定法律上效果的法律事实 (P516)。这种“法律上效果”是指权利的取得或丧失。因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的不同, 可将时效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 其中...

  • 票据时效:

    ①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

    2年内不行使,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②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③持票人对前手(不包括出票人)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④ 持票人对前手(不包括出票人)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   摘 要: 票据时效既是公平与效率均衡理论的极好诠释, 又体现了效率优先的主张。与民法上的时效相比, 票据时效具有短期性和独立性的特征。它既不同于消灭时效又不同于除斥期间, 而是一种独特的时效制度。最后, 作者结合票据实践中的票据时效期间的起算点问题以及票据期间中断是否需要提示票据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字: 票据时效,独特时效,民商法

      近些年来, 在许多民法学者的著述中, 有较多的笔墨是用来讨论时效制度的, 相对民事流转周期而言, 商事交易的迅捷性使得时效制度在商法中的重要地位更加突出。其中票据时效尤其引人注目。

      一、票据时效的目的

      时效制度是民商法中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 继续一定期间, 而产生一定法律上效果的法律事实 (P516)。这种“法律上效果”是指权利的取得或丧失。因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的不同, 可将时效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 其中...

  •   1. 票据时效期间的起算点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一律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在民事生活中, 老百姓对时效的概念不十分清晰,这样规定其起算点基本可以满足民事生活的需要。但是在票据交易中, 票据权利必须是确定的, 因此, 其权利时效起算点也必须是确定的,如《日内瓦汇票和本票统一公约》第70 条规定: 汇票上对承兑人主张权利的一切诉讼, 自到期日起算。《日内瓦统一支票公约》第52 条则规定:持票人对支票债务人的追索权自规定的提示期限届满日起算。

      我国《票据法》也有从出票日起和从到期日起这些确定的起算点的规定。但追索权的起算点难以完全确定, 这是因为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时间是一个不能完全确定的日期, 确切地说, 在某一时间段内, 持票人均可行使票据权利。在这个问题上,我国《票据法》第17 条第1 款第3 项的规定是: 持票人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

  •   《票据法》第17条规定,我国票据时效的期间分为三种:2年的期间、6个月的期间、3个月的期间。这三种期间,分别适用于不同的票据权利。

      1、二年期间之适用。有以下三种对象:

      (1)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汇票的出票人,对持票人负有保证承兑和保证付款的义务,持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在二年内对出票人得行使追索权;

      (2)汇票的持票人对承兑人的权利。承兑人承兑汇票后,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因此,持票人对承兑人有付款请求权。当不获付款时,持票人在二年内对承兑人有追索权;

      (3)本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本票是自付证券,出票人在持票人提示见票时,必须承担付款的责任,持票人未按照本票上规定的期限提示见票请求付款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在时效期间内对出票人有追索权。本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适用2年的时效期间。

      2、期间6个月的时效,适用以下二种对象:

      (1)支票的持票人对出...

  •   核心内容:在法学理论研究中,票据时效与民法时效有哪些相同点,又有哪些区别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票据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关于时效的性质,票据时效与我国民法通则中的相对消灭时效相似,但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显著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1)民法中的消灭时效依据民法通则,民法为一般法。

      (2)票据时效依据票据法,票据法为民事特别法。

      所以,票据时效是一种特别法规定的消灭时效。应注意的是,票据时效仅是票据上权利的消灭时效,而非票据法上权利的消灭时效,票据法仅规定了票据上权利的时效,没有特别规定票据法上其他权利的消灭时效,例如利益返还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等。因此,票据法上权利的消灭时效,除票据权利外,其他权利仍应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2、适用对象不同。

      (1)民法通则规定的相对消灭时效中,特别时效仅适用其所列明的债权债务,一般时效则适用除特别时效以外的其他权利义务;

      (2)票据时...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