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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司法解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5 16:38:31 0人浏览

导读:

贩卖毒品罪司法解释主要对刑法中规定的毒品类型、毒品数量大、情节严重等名词进行解释。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贩卖毒品罪司法解释的相关知识。
贩卖毒品罪司法解释
  • 贩卖毒品罪的司法解释主要对刑法中规定的毒品类型、毒品数量大、情节严重等名词进行解释。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一)可卡因五十克以上;(二)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一百克以上;(三)芬太尼一百二十五克以上;(四)甲卡西酮二百克以上;(五)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 (六)哌替啶(度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七)氯胺酮五百克以上。
  • 贩卖毒品罪的司法解释主要对刑法中规定的毒品类型、毒品数量大、情节严重等名词进行解释。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一)可卡因五十克以上;(二)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一百克以上;(三)芬太尼一百二十五克以上;(四)甲卡西酮二百克以上;(五)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 (六)哌替啶(度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七)氯胺酮五百克以上。
  •   在我国,毒品是禁止出现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在抱着侥幸的心理,在暗地里贩卖毒品,这种违法行为是是犯罪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都有哪些构成要件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贩卖毒品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贩卖毒品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三、贩卖毒品罪的客观要件

      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

  • 一、贩卖毒品罪的概念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二、贩卖毒品罪的行为方式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3、制造毒品后销售的;4、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6、赊销毒品的;
  •   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那贩卖毒品罪处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贩卖毒品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具体如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本指南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或五万元以上。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

      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

  • 贩卖毒品罪的量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贩卖毒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毒品管制法规,贩卖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破坏国家毒品管制的行为。由于我国《刑法》对“贩卖毒品”中“贩卖”的含义和范围均未作明确规定,导致目前理论界和司法实践对其产生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贩卖”包括行为人实施非法转手倒卖和销售自制毒品的行为,并说明“转手倒卖”是指行为人以较低价格将其他毒贩的毒品购进,再以较高价格卖给他人.一种观点认为,所谓贩卖,是指非法有偿转让,包括买卖、交换、批发和零售。一种观点认为,贩卖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的行为,有偿转让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司法实践所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对“贩卖”的定义:“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笔者认为,上述观点不仅将“贩卖”限定为必须以有偿性和物质性利益为前提,而对刑法作了限制解释,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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