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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并劳动合同的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0 11:30:43 0人浏览

导读:

公司合并劳动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公司分立、合并的,由继承的公司承担原合同相应的权利义务,即公司分立、合并不是必须要变更原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合并劳动合同的处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单位合并劳动合同的处理
  • 公司合并 劳动合同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公司分立、合并的,由继承的公司承担原合同相应的权利义务,即公司分立、合并不是必须要变更原劳动合同。但是,前提是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可以继续履行。贵公司合并以后,原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和工资支付时间都发生了变化,因此,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当予以变更。

    变更劳动合同,首先取决于员工是否同意变更;若员工不同意变更,那么合并后的公司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员工同意变更,那么可以采取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由于涉及到的人比较多,在员工同意的情形下,可以通过民主程序制订相应的工资支付时间调整通知、岗位变更通知,并予以公布。若员工没有异议,那么这也属于变更的一种方式。

  •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时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的,劳动合同由合并、分立后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用人单位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改变,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 业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街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及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数额

    单位应支付补偿金,应根据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若单位未提前一个月给予书面通知,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金”这两笔赔偿性质不同,可同时领取。

  •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确定老欧党关系的时候一定要签定好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那么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后,用人单位只有向劳动者提出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而劳动者是否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通知&...

  •   劳动合同可以怎么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时,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采取书面的方式更改原劳动合同,并且双方各执一份。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劳动合同可以随意变更吗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且由于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会出现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因此《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

  • 工作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作用,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能够给人们创造价值,同时人们也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但人们的生活并不是总能够称心如意的,有些工作的人会被裁掉,关于裁员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文是怎样的,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一、裁员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编号:被通知人:所属部门:因下列第____项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从_年_月_日起解除或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关系: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4、单位依法进行裁员;
  •   我们知道职工在进入一家公司办理入职的时候,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继续履行又称特定履行、强制实际履行,是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请求国家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方式。继续履行其实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这在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都已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予以明确,但在《劳动法》中,对于违约是否要继续履行,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此笔者根据在实际劳动合同类争议案件处理中的一些问题,谈一点个人看法。

    继续履行是合同履行的继续,虽然仍是履行合同的义务,但它与一般的履行合同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一般的履行合同在违约行为发生之前,而继续履行则是在发生违约行为并给对方造成损害以后履行合同的义务,具有强制性。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变更、终止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都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实现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然而在实际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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