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房地产法> 出租人死亡租赁合同效力

出租人死亡租赁合同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7 10:08:50 0人浏览

导读:

出租人死亡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出租人死亡后,租赁物由其合法继承人予以继承,该所有权的变动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继承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那么出租人死亡租赁合同效力?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出租人死亡租赁合同效力
  •   所谓物权化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可以对抗第三人,即使是该租赁物所有权人或享有其他物权的人也不例外。

      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时,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在租赁合同中有一个基本的制度叫“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当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租赁合同对新所有人有效。关于这个原则,各国民法都有所体现,但不尽相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对不动产租赁或经过登记的动产租赁才适用该项原则。如意大利民法规定,如果在租赁物转让前已有明确的租赁契约,则租赁契约得对抗第三买受人。在买受人善意取得占有的情况下,前款规定不适用于不在公共登记处登记的动产。有国家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只适用于不动产。如法国民法规定,如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买受人不得辞退经公证作成或有确定日期的租赁契约的房屋或土地承租人。日本民法也规定,不动产的租赁契约进行登...

  • 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合同效力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租赁是一种常见的交易关系,通过租赁关系之设定,可以达到物尽其用之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生活的日益活跃,租赁关系也获得了空前发展。但是,相对于蓬勃发展的社会经济交易关系,我国的民事立法和民法学研究还是不尽人意的,对租赁法制的研究也是如此。尽管合同法颁布以来,我国民事审判的指导思想和审判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即由过去的拍脑袋式的审判方式,转向以科学的规范分析的方法,确定案件事实及其法律效果,据此作出合理的判决。不过,这一过程显然不可能轻而易举地完成,旧的思维模式还不时地支配着法官的审理活动,民事审判还带有较大的任意性。本文探讨的案例,即存在这样的问题。该案虽已成为定案,二审判决作出后,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公布,诉讼制度也有所变化,然而,案件事实发生在合同法颁布以后,且关于债权的平等性...

  •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前死亡,出租人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 长期租赁合同,如果是承租人与出租人依法订立的,并且其租赁期限不超过二十年的,是有效的。如果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则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出租人死亡租赁合同是继续有效的,一般在租赁期间,出租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受法律保护。出租人死亡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当出租人的继承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就自动成为新的产权人,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的继承人无权收回房屋。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

  •   核心内容:在现实大部分的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往往比承租人更为强势,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时可能单方面只是对承租人的义务作了规定。在此,法律快车合同法小编为您介绍一下法律上对承租人义务所作出的规定,以便承租人维护自身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及租赁合同的特点要求,出租人对于承租人负担的义务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交付租赁物并使租赁物适于使用、收益的义务

      租赁合同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让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赁物。《合同法》第21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因此,出租人首先必须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并且要使租赁物能够适合于承租人使用、收益的目的。这是出租人的首要义务,可以从租赁物的交付及租赁物合于使用、收益状态两方面来讨论:

      1.依合同的约定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所谓出租人依合同的约定交付租赁物,是指出租人...

  •   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死亡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当出租人的继承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就自动成为新的产权人,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的家人无权收回房屋。

    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租赁合同范本相关知识,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   现在一般的办公场所或者说是商铺都是以租赁的方式进行的,因为这样可以更加具有流动性,而且对于租赁的人来说,费用是没有那么高的,对于商家来说,在租赁门面的时候,会与出租人签订门面租赁合同,但是在合同生效以后,一方违约的话,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门面房租赁合同违约处理。

      一、门面房租赁合同违约处理

      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

  •   核心内容:从哪些方面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如何判决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知识内容。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看以下四个方面: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

      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