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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遗失登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4 11:44:40 0人浏览

导读:

可直接去报社登报挂失处进行办理。如果卫生局未销档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是如果卫生局已经销档了这个时候则需重新的进行补办了。而补办程序是申请人到原接生医疗单位开具住院分娩时期的出生医学情况证明。提供儿童母亲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了。那么出生证明遗失登报?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出生证明遗失登报
  • 出生证明没父亲是不能办的。办理出生证明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前往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由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统一出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医学技术鉴定组织,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医学技术鉴定。
  • 发票遗失登记具体的价款要看其所登的报纸与字数等条件,一般是在二百元左右。丢失我国目前已经去下了发票遗失登报的要求了,遗失发票的当事人无需再登报,而是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二条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修改)第三十一条中的“并登报声明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 各地的规定不一样,以浙江省来说,需要补办出生证明,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以及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办即可。法律依据:《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新生儿监护人或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管理机构申请补领与原证内容一致的《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领登记表、提交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补领副页的,还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由本人补领的,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赵长江律师。出生医学证明丢失补办的流程为:

      《出生医学证明》遗失需要重新领取的,由新生儿父母向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出具新生儿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由新生儿父母向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提出补发申请,由各县区证件管理机构予以补发。申请补发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二)原签发机构新生儿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三)父母居民身份证;

      (四)当地报纸刊登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

      (五)落户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新生儿未落户证明。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审核后补发出生证明正文、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审核后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本。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 补办出生证明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出生证明的遗失声明(如有遗失情况的);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儿童的户口本;3、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4、医疗机构提供的出生情况证明材料。法律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 公司注销就是一家公司宣告破产后,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还需要登报刊登注销公告的,公司注销登报流程主要是:

    1、公司公告登报须提供公司营业副本复印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发送邮件、传真或者直接与报社业务员洽谈,确认好刊登的稿件。

    3、稿件排版,双方确认稿件无误、刊登媒体以及刊登日期。

    4、通过各种方式付款后登报。

    自刊登之日起45天后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户口本丢了补办方法,需要户主携带个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寻找户籍管理民警,进行户口本挂失登记,之后进入民警核实,在此过程中,可能需要户主所住街道办或村委会的相关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有很多公司可能在成立之后发展并不是很好,或者是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分歧,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将分公司注销的方式来进行注销,这也是为了避免日后出现更多的麻烦,那么分公司注销需要登报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分公司注销需要登报吗

      分公司注销理由这个就简单的多,例如股东对经营发展有分歧了、公司经营计划改变、股东对经营发展有分歧等,只要确定注销就可以。但分公司注销也是要登报的。

      二、分公司注销税务时需携带的资料

      老板到税务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的税务部分时,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公章;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注销文件或者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税务机关发放的发票领购簿以及领取的发票;

      当期(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

      具有增值税一般老板资格的,除以上资料之外,还有:

      要交回金税盘或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

      涉及出口退税业务的企业还应一并提...

  • 身份证丢失不需要挂失,而是应当及时去申请补办;补办身份证的由当事人持本人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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