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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2 08:55:00 0人浏览

导读:

专利侵权对权利人的损失是巨大的,尤其是一些商用已经很久并且交易广泛的专利,日收益就很大。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专利侵权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利侵权纠纷
  •   1992年11月10日,重庆康x医学工程研究所(下称研究所)将其“便携式电磁波辐射治疗器”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给xx厂全国独家生产、经营、销售。此后,xx厂根据该专利技术生产了“xx圣灯治疗器”。1994年12月6日,研究所又将“便携式电磁波辐射治疗器”实用新型专利有偿许可西x厂使用,该协议同时规定双方无不得将此专利技术转让给第三方。西x厂根据该专利技术生产了“东方x灯治疗器”。次年3月7日,研究所又与xx厂签订专利专有权转让协议,协议规定xx厂享有“便携式电磁波辐射器”的全国独家所有权。此外xx厂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拥有使用于该治疗器上的两项外观设计专利权,王将此两项专利于1994年4月5日转让给xx厂,但双方未到国家专利局办理有关手续。

      原告xx厂诉称被告西x厂生产的&...

  • 正文: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8)二中民三初字第2号 原告广州金鹏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夏茅四社工业区A5号。 法定代表人张福长,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华朝,男,该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刘小彬,男,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王建峰,系天津市王中意装饰建材商行业主,男,1970年12月9日出生,汉族,河南省沈丘县人,住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海翔公寓2-3-203。 委托代理人付煜,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州金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鹏公司”)诉王建峰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本院2007年12月2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6)川民终字第17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姜杨金(系恒昌家具太平园经营部业主),男,汉族,1972年6月29日出生。住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西路141弄8号。 委托代理人 雷建华,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 何国庆,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曹长明,男,汉族,1966年2月23日出生。住四川省仁寿县文宫镇前哨村7组。 委托代理人 邓全盛,男,1975年10月28日出生,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
  • 专利权是专利人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其中,形式要件主要有: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但是,可以作为衡量其情节轻重的依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实质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如果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该行为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构成侵权;2)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3)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有相同的,有相异的,但是,相异的技术...

  •   实践中,专利的所有权归宿往往会产生许多纠纷,但是也有一些行为会侵犯到专利人的专利权,给专利所有权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那么对于专利侵权纠纷怎么进行财产保全?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专利侵权纠纷怎么进行财产保全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专利侵权纠纷怎么进行财产保全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对专利权进行财产保全,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以及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并附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书。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六个月,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如果仍然需要对该专利权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另行送达继续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保全期限届满前未送达的,视为自动解除对该专利权的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出质的专利权可以...

  • 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判断标准是怎样的?应根据什么来确定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数额?是否可以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一、以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侵权人侵犯权人的,给权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应包括以下两种:l、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权人的产品销售量下降而造成的损失。即以权人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下降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利润所得之数。因此,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得权人所占市场份额、所获利润减少,所以,这种利润的减少,理应由侵权人赔偿。2、侵权人的侵害权的行为使权人的产品销售本应增加而未增加。一件产品刚面市时,其销售量可能不是很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促销、宣传工作的展开,消费者会越来越多的接受该产品,其市场占有额也随之扩大。当侵权人的侵权产品进入市场时,权人的产品销售量可能并未下降,甚至仍旧上升,然而,同以往的销售量上升率相比却是减缓了,这时,在计算权人的经济损失时,就要考虑到...
  •   外观专利侵权是侵害产品外观设计的部分,也是侵犯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外观专利侵权赔偿怎么算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赔偿标准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计算方法: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

      (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

  •   专利侵权纠纷的地域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专利审判工作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及《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问题的通知》,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这样确定: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由该产品制造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制造地不明时,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者销售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2.未经权利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专利方法的,由该专利方法使用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未经权利人授权而许可或者委托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方或者委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许可方或者受托方实施了专利,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由被许可方或者受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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