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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责任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3 11:02:25 0人浏览

导读:

保证责任期限:一般是六个月。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自由约定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保证责任期限的相关知识。
保证责任期限
  •   在现实中,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发生,做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很多,但是有太多当事人对担保权利和义务不清楚,不留心,结果最终引债务上身,不得不替他人偿还债务,那么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有啥区别?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限

      保证责任期限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存续时间。《担保法》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和上述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上述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从...

  •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连带责任保证期限:1、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从约定;2、保证合同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连带保证责任也不例外。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那么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的消极效力。
  •  关于租赁合同的期限,各国立法规定不一。德国民法典和意大利民法典规定最高期限为30年。我国台湾地区现行民法第449条规定租赁契约之期限,不得逾20年。在合同法颁布施行前,民法通则和原经济合同法等法律对租赁期限没有任何限制性规定。合同法在吸收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规定租赁合同最高期限为20年。

     但合同法实施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许多租赁期限超过20年,有的甚至达到50年。这些租赁期限跨越合同法实施之日并且至今仍在履行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是否受到合同法的限制呢?《合同法解释(一)》第1条规定:对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合同法实施以前法律、法规对租赁期限并无限制性规定,因此,对合同法实施之前的房屋租赁合同,其约定的租赁期限要受到合同法的限制,最高不得超过20年。对于租赁合同,如何起算租赁期限呢?...

  • 担保人保证责任的范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范围如有约定的其他事项,且该事项合法、合规的,则按照其约定。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就是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多长时间?连带责任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有哪些不同?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多长时间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2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根据《担保法》第26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担保法》第26条的规定即指连带责...

  • 【保证担保最长期限】关于担保也会过期吗?“我愿以个人的全部资产,为70万借款提供担保。如果他还不了钱,这笔钱我来还!”这本是担保人白纸黑字写下的“保证”,债主也指望借款人还不起钱时,可以由担保人来还钱,可他的“算盘”最后却落空了。担保也会过期吗?法官解释,本案中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限,而法律明文规定,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只有半年。可债主是在过了还款期限1年多才提起诉讼的,已明显超过了担保期限。律师说,这种情况是担保合同里的“低级错误”,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当事人应如何避免?我们邀请法律界的人士来支招。【事件实录】70万的担保落空2007年10月24日,晋江男子张某因经商资金周转困难,向石狮商人林某借款100万元。借款到期后,张某只还了30万元,打算延期支付剩下的70万元。为此,双方协商后决定,由张某的亲戚陈某出面作担保,将70万元借款期限延长至2008年6月15日。在保证书中,陈某写明,“本人...
  •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于双方来讲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权益,要注意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相关的细节,但是有些情况下双方可能未约定保证责任,这会造成一定的影响,那么未约定保证责任一般为什么责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未约定保证责任一般为什么责任

      1.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保证的方式,在没有约定是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或保证方式约定不明时,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保证人一定要审慎考察债务人的经济状况及信用情况,在签订保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债务金额、保证期间等重要合同内容,防止因一时意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3.保证人切勿在空白的合同上签字,签订合同时一定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慎重考虑签订合同的风险,签订合同后应由本人保存签署的合同一份。

      二、保证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怎么办

      保据《担保法》第19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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