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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刑的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6 11:51:27 0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对于犯罪行为的处罚种类有很多种,如果是比较轻微的犯罪,就可能会被处于管制刑,但是人们或许对于管制型的对象,期限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不是很了解。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管制刑的内容。
管制刑的内容
  •   核心内容:我们在关于管制的内容上,执行的内容是则呢么样的呢?主要是通过强制劳动与及限制自由来进行的,那么还有哪些建议是不一样的呢?主要的措施是如何的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轻刑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的结论,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时代、任何条件下刑罚都越轻越好,不意味着可以超越时代实行轻刑化。因为刑罚是应当严厉还是轻缓取决于时代的平均价值观念,取决于国情,取决于本国人民群众的物质、精神生活水平。”受我国国情所决定,管制刑惩罚性的内容必须增加,以体现其作为刑罚的本质属性。这种内容上的惩罚性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体现,即强制劳动和限制自由。

      (一)强制无偿劳动。

      劳动是人类的基本实践活动,具有形象化、外在化的特点,易于操作。强制管制犯承担一定时间的无偿劳动,能使犯罪人在管制过程中更为明显地体验到刑罚的制裁,而且使管制刑的执行效果有...

  •   在我国,对于犯罪行为的处罚种类有很多种,如果是比较轻微的犯罪,就可能会被处于管制刑,但是人们或许对于管制型的对象,期限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不是很了解。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管制刑是什么意思。

      一、管制刑是什么意思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

      管制刑,依法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限制其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但不是剥夺政治权利,如果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则附加刑做出判决。

      判处管制的罪犯,可以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二、管制的对象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

  •   对于现在的酒驾是十分严重的一个事情的,对于酒驾的处罚是要进行相应的拘役的,对于拘役在法律上有一个十分相似的情况的,那就是管制了。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拘役刑或管制刑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拘役刑或管制刑是怎样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公安机关...

  •   核心内容:拘役与管制都是我国刑事处罚的方法,这二者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区别呢?它们的联系是如何获取的呢?期限上与及性质上,需要如何获得保障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刑法小编为您介绍拘留与管制的区别,希望对您有帮助。

      拘留与管制的区别如下:

      一、含义与性质的不同:

      拘役: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二、期限的不同: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三、对象不同:

      (一)拘役的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管制与缓刑存在着一些相似之处,也都属于刑事诉讼处罚,但很多人对管制和缓刑并不是十分了解,因为毕竟感觉离我们的生活有很远。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管制和缓刑能不能同时进行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管制和缓刑能不能同时进行

      法院能够判处管制、缓刑,但管制和缓刑不能同时进行,管制是不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而缓刑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适用于有期徒刑和拘役。

      被判处管制的被告人,不限制其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监督执行,期满则执行完毕;执行缓刑的,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被告人,给其一定的考验期,如果遵守了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就要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二、管制的执行机关是什么

      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

  •   核心内容:我们在关于管制的内容上,执行的内容是则呢么样的呢?主要是通过强制劳动与及限制自由来进行的,那么还有哪些建议是不一样的呢?主要的措施是如何的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轻刑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的结论,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时代、任何条件下刑罚都越轻越好,不意味着可以超越时代实行轻刑化。因为刑罚是应当严厉还是轻缓取决于时代的平均价值观念,取决于国情,取决于本国人民群众的物质、精神生活水平。”受我国国情所决定,管制刑惩罚性的内容必须增加,以体现其作为刑罚的本质属性。这种内容上的惩罚性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体现,即强制劳动和限制自由。

      (一)强制无偿劳动。

      劳动是人类的基本实践活动,具有形象化、外在化的特点,易于操作。强制管制犯承担一定时间的无偿劳动,能使犯罪人在管制过程中更为明显地体验到刑罚的制裁,而且使管制刑的执行效果有...

  •   拘役管制会通知家属。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根据《监狱法》

      第二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第二十条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根据《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根据《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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