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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权债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3 16:42:47 0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是要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有些人在婚姻生活中也会欠下一些债务,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离婚债权债务的相关知识。
离婚债权债务
  •   核心提示:刘某开茶楼时候认识麦某,麦某向刘某借钱,刘某同意,经过两人的交往,两人结婚,结婚后又因琐事而离婚,离婚协议并没有对婚前麦某对刘某负有7万元的债务,经过法院的审理,麦某还刘某借款7万元。

      两人原是生意伙伴,被告曾以做生意需资金为由向原告借钱,一年后两人竟然结婚,婚后两年多又离婚,现原告起诉到法院要被告即前夫还钱。近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请,判决被告麦某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归还原告刘某借款7万余元。

      债权债务人结为夫妻

      家住赣州的刘某几年前在当地开了一家茶楼。一天,她在茶楼里认识了麦某,之后,两人成为了要好的朋友,更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

      2009年9月,麦某在生意上遇到资金困难,便提出向刘某借钱周转,并承诺支付相应的利息。刘某表示同意,并将7万余元以月息两分的利息借给对方。起初,她如期拿到了丰厚的利息。在交往中,未婚的麦某发现,“刘某是一个知书达理的...

  • 出轨是对夫妻双方的感情关系极其不忠的行为,但是我们在生活中无法抵制它的出现。那么夫妻之间因为出轨而离婚,其中债务的问题就需要得到很好的解决。那么,一方出轨离婚时的债务处理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一、一方出轨离婚时的债务处理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出轨时导致离婚,应当属于过错方,应当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相应的债务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界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
  • 我们都知道,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是要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有些人在婚姻生活中也会欠下一些债务,在离婚的时候,是要对债务进行清偿的,但是有的人为了逃避债务,会故意转移财产,并把债务推到另一方身上去,那么债务人逃避债务离婚怎么办?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债务人逃避债务离婚怎么办《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二、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 本文讲的是离婚债权债务。与债务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处理相对应,在离婚诉讼中对债务的处理,可以称为离婚时债务处理的第一阶段。 离婚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的处理 与债务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处理相对应,在离婚诉讼中对债务的处理,可以称为离婚时债务处理的第一阶段。从理论上讲,这一阶段处理的仅仅是离婚双方内部对债务的分担问题并不发生债务实际清偿的结果。但在实践中,这一阶段的处理却会对将来的债务实际清偿发生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直接影响,它不仅直接影响着债权人实体权利的实现,更影响着在多大程度上的实现。 离婚诉讼中对债务处理的实体方面的任务是认定债务是否存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并进一步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则应由一方单独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这是不言而喻的。但...
  •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可能发生产生债务的情形,那夫妻有债务可以离婚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有债务可以离婚,离婚时,一方起诉要求另一份承担共同债务时,若另一方不认可,法院一般的观点是因该债务与案外人有利害关系,须案外人参与后才能查明事实,应由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主张,一方可以待债权人主张债务时一并处理,故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

  • 离婚时夫妻债务一般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的特邀嘉宾律师叶青,下面我为大家解答“共同债务离婚怎么分配”这个问题。

      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债务的承担份额,但约定的承担份额仅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不能涉及债权人。但是生活中常出现离婚时夫妻一方负担所有债务,财产归另一方所有,对于该种情形,法院一般会谨慎处理,因为双方很有可能是为了规避债务而产生这样的约定。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罗静雯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我认为具体情况具体处理:1、婚前以个人财产全资购买的,为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2、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的情形,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结婚后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4、对于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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