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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协议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5 09:41:52 0人浏览

导读:

许多年轻的男女可能会因为一时的冲动,而领了结婚证,结婚后因为生活或是其他方面产生矛盾,可能会面临离婚,如果没有子女,更不会考虑后果,没有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自愿协议离婚是怎么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自愿协议离婚
  • 许多年轻的男女可能会因为一时的冲动,而领了结婚证,结婚后因为生活或是其他方面产生矛盾,可能会面临离婚,如果没有子女,更不会考虑后果,没有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无子女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一、无子女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离婚协议书男方:某某,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女方:某某,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
  •   对于但大多数人来讲,可能不太清楚这个自愿离婚协议。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自愿离婚协议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到大家。

      自愿离婚协议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

      2、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 日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对财产归属达成原则性意见,将所有的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婚内财产划分,特签订如下协议,双方自愿遵照执行:

      3、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儿子/女儿由甲方抚养,随同甲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乙方作为孩子的抚养费(/甲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甲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乙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

  • 签订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注意协议内容不能过于简单,且需要有可操作性,不能违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签订离婚协议书需要注意什么?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离婚协议书约定哪些内容会无效?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一、签订离婚协议书需要注意什么1、离婚协议内容不能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2、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夫妻在协议分割贷款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如果不涉及银行贷款,当事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双方均到场。3、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做了约定,不要忘记给付期限做约定。4、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
  • 协议离婚的速度是快的,需要的时间一般需要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后的三十日内的三十日后再向其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

  •   (一)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

      3、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话,则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程序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

  • 协议离婚后,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可以再次提起诉讼,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第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如果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再次分割财产。

    第三,如果离婚后发现,在离婚时一方转移、隐匿共同财产的,或者遗漏部分共同财产未分割的,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

    第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果发现另一方侵害子女利益,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一方不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

  •   本文介绍离婚协议放弃探望权是否可以恢复?离婚后,父亲无力付抚养费,便自愿协议放弃探望儿子的权利,等有了固定收入后,想探望儿子却遭到孩子妈妈的拒绝。为此,孩子父母对簿公堂,经法院调解,被告允许原告每月探望一次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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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案例

      王某与李某婚后生育一子,因二人性格不和于2003年5月协议离婚,协议约定3岁儿子由李某抚养,王某每月支付200元的抚养费,同时每月看望儿子两次。此后不久,由于王某下岗失业,无力支付抚养费,又与李某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即王某不再给付抚养费,同时不再享有探望儿子的权利。后来,王某找到一份固定职业,有了固定收入,想去看儿子,但李某以有补充协议为由,拒绝王某探望儿子。为此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恢复。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子女间的血缘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

  • 协议离婚后协议可以更改,但前提是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一般情况下,只要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都可以更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在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可以再更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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