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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领取工伤保险补助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2 10:58:51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保险赔偿案件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虽占比不高,但由于涉及行政行为且法律条文规定得比较原则,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审理难度。那么如何领取工伤保险补助金。那么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如何领取工伤保险补助金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梅林。关于如何领取工伤保险补助金这个问题,我认为领取工伤一次性补偿金一般是的。伤残鉴定等级出来以后,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的话,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社保部门从社保资金中一次请支付给劳动者。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劳动者辞职,以后由社保部门从社保基金中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由劳动者辞职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谢谢。

  • 社保补助金领取需要参保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然后去失业保险中心对失业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无误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失业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填写表格并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即可领取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如果职工遭受工伤的,并且有伤残情况的,用人单位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没有购买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相信大家都很想要了解,那么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来看看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一次性工伤保险补助金怎么计算的详细内容吧。

      一、一次性工伤保险补助金怎么计算

      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

      1.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 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4. 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底于...

  • 工伤保险赔偿案件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虽占比不高,但由于涉及行政行为且法律条文规定得比较原则,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审理难度。那么补充工伤保险赔付范围包括哪些?补充工伤保险中断了可以补交吗?补充工伤保险理赔申请材料需要哪些?一、补充工伤保险赔付范围包括哪些补充工伤保险赔付范围主要包括:《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
  •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劳动工作者因在工作劳动中发生暂时或永久的人身健康方面或生命损害方面的一种补救和补偿措施,这样的作用是为了最大化降低劳动工作者在事故受到的人身伤害与经济损失。那么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又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的介绍工伤保险待遇的领取条件。供参考与学习。

      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时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因此,必须保持一个相对公平和相对统一的待遇水平。

    所谓相对公平,就是要考虑制定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总体经济状况和职工总体工资收入,使工位职工的待遇水平适度,即不能偏高,也不能偏低。

    所谓相对统一,就是要考虑全国各地的工伤职工分布情况和地区差异,在制定政策时,对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享受待遇的条件方面不能各行其是。现行的工伤保险待遇,在待遇项目方面,国家统一进行了规定,而具体待遇标准则采取了中央和地...

  •   当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办理工伤医疗费报销业务: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新源县社保局填写《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

      (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梅琳,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怎么走?

      我认为,应在事故发生后,第一个工作日拨打12333进行电话申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在30天内向各辖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申请,待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下达后,方可报销批准范围内的医疗救治费用。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 劳动者申领工作保险待遇步骤如下:1、职工在受到工伤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医疗证据等;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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