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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年假能获得补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2 14:57:54 0人浏览

导读:

明文规定劳动者有休年假的权利,但是如果公司辞退职工时,该职工一天年假还没有休,那么未休年假能获得补偿吗?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未休年假能获得补偿吗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秦宇。以下为大家解答“未休年假能获得补偿吗”的问题

      答: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 【案例】 2008年8月1日,李小姐硕士毕业后进入上海某家外资企业工作并担任高级设计师一职。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李小姐的每月薪酬为税前6000元。2009年10月9日,李小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早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报告,公司批准了李小姐的辞职申请,并约定双方劳动关系在2009年10月31日解除。  办理离职手续时,对李小姐2009年度应休未休的年假是否应当支付年休假工资,公司与李某各持己见。李小姐认为:年休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自己因为工作而没有休假,公司理应支付年休假工资。公司对此满腹委屈:并不是因公司原因而致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并且如果李小姐不离职,年底公司业务少时肯定会安排李小姐休年假,一年还没有过完,怎么能说是公司没让李小姐休假呢。况且员工休年休假通常应当提前书面申请,公司进行安排,李小姐没有提出休假申请,应视为其放弃休假,于情于理公司都不应当向李...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从今年1月1日施行以来,上海首例辞职女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一案胜诉。近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上海某婚庆公司支付黄女士2008年未休年休假工资561.10元。

    2006年1月,黄女士进入上海某婚庆公司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黄女士担任公司仓库管理员。其中,2007年度约定月工资为1800元,2008年至2009年度约定月工资为1000元。今年6月3日,黄女士向公司提出辞职,理由为公司在用工方面不规范、其自身利益受到侵害。同月13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期间,黄女士就有关个人权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8年8月,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其中对黄女士提出的要求公司支付2008年年休假工资688.5元请求未予支持。黄女士不服仲裁裁决,向南汇区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庭上,黄女士认为,因公司未按相关条例安排其年休假,现要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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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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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休假未休公司应补偿三倍工资,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   未休年假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明文规定劳动者有休年假的权利,但是如果公司辞退职工时,该职工一天年假还没有休,公司应应如何折算工资?如果职工休完了所有年假后辞职,公司是否有权扣除其多休的年假工资?未休年假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当年度结束以及员工离职时,会发生年休假如何折算成工资的问题,在此总结一下:

      (一)年度结束时有未休年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单位安排休的年休假比法定标准低的,应该要支付3倍工资。

      不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

  •   众所周知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否则要接受赔偿,那派遣工被辞退有补偿吗?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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