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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后享受哪些待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7 11:37:13 0人浏览

导读:

职工退休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职工在一定的年龄之后不应当继续从事工作,而应该退出工作岗位的年龄。那么职工退休后享受哪些待遇?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职工退休后享受哪些待遇
  • 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职工享受的医疗待遇是怎样规定的?答:职工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⑴、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⑵、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或是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⑶、康复性治疗费——符合规定的康复性治疗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⑷、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

  •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 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 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 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①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

  •   作为一名上班族,如果在工作期间受伤,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然后获取赔偿的。那么职工认定工伤后享受哪些待遇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职工认定工伤后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被确认为工伤后,在评定伤残等级前享受以下待遇: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

  •   年逾五旬的沈香兰退休前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申请。8月份,沈香兰过完50周岁的生日就办理了退休手续。9月份,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作出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裁决。心生愤懑的沈香兰一纸诉状将用人单位告上了法院,近日,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复杂、疑难的劳动争议纠纷进行了一审宣判。   沈香兰于1995年6月至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自1996年6月1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4年1月9日,沈香兰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2005年6月,沈香兰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民币12558元。2008年3月,沈香兰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年7月,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确定沈香兰致残程度为八级。2008年8月,沈香兰办...

  • 参保职工如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办理有关参保手续,履行缴费义务后,由市社保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医疗帐户,发放《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和《社会保险卡》(ic卡),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职工可持以上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或直接购买非处方药。长期居住外地的参保职工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可在当地指定医院就医。职工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除本人自费和自负部分用现金支付外,其余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结付。
  • 1、退休人员与原企业已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属于企业职工,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参加工伤保险。

    2、离退休人员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的,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和工伤待遇等权利义务。发生工伤时,应由聘用单位按《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标准支付各项工伤待遇。

    参见《关于退休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粤劳社函[2000]492号)

    发布日期: 2000年12月8日

    执行日期: 200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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