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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9 15:19:59 0人浏览

导读: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经常居住地是在外地的,就可以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   在外地法院可以起诉离婚,即若当事人在异地,受诉法院的确定是:若被告离开住所地未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在异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夫妻在异地办理离婚也可以分为异地协议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不同的情况办理离婚的手续也不同。

    第一、异地协议离婚。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的,离婚办理的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二、异地诉讼离婚。

    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的,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改或者被监禁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

  • 对于外地可以离婚吗这个问题,下面我给大家做简要回答。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诉讼可以在外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诉讼离婚是迫不得已的选择,但一方有可能会选择不出席法院判决。那么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办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

      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另外,原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一个什么情况呢?(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

  • 离婚没有律师可以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易轶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实践当中的常规情形,如果一方不出庭的话,第一次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往往是不判离婚的,如果第二次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被告仍然不到庭,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和孩子抚养权方面的问题法院往往是不会处理的;对于原告如果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但是开庭的时候不到庭,法院往往会按撤诉处理,如果第二次再起诉的话,需要等到6个月之后才能再起诉。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如果是被告不出庭的,法院会对被告进行传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方无特殊情况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如果是原告方不出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人民法院可以传票传唤,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一般情况下被告可以不出庭,但离婚案件除外,属特殊情况下必须到庭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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