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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应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4 17:02:54 0人浏览

导读:

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在相邻关系中,一方在使用或经营自己的不动产时负有不得妨碍对方合理行使权利的义务,同时也有权要求对方不妨碍和侵犯自己权利的合理行使。那么,相邻关系应如何处理?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相邻关系应如何处理
  •   如何处理常见的相邻关系纠纷

      (一)调解因相邻土地通行关系引起的纠纷时应注意:相邻一方因受自然条件所限,如其土地或建筑物在邻人土地或建筑物的包围之中,没有其他通道,必须通过邻人土地时,应当允许其通行。这种权利称为相邻通行权。如因通行造成他方损失的,使用一方要给予赔偿。对于历史形成的公认的通道,土地所有人或占有人不得随意堵塞或者改道,如确实需要改道的,应征得相邻人同意。

      (二)调解因相邻用水、排水关系引起的纠纷时应注意.:相邻关系人共同使用自然水流时,应当保持水的自然流向,按照由高到低、由近到远的原则,合理分配和使用,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堵截流水,影响他方用水或排水。在水源充足时,低地段的相邻人不得堵水截流,使水倒流,影响高地段的正常排水。当水流不足时,高地段的相邻人不得独自控制水源,断绝低地段用水。否则,他方有权要求拆除堵水障碍租赔偿损失。相邻一方如有正当理由必须改变水的自然流向而影响他...

  •   远亲不如近邻,特别是现在这种商品房盛行的年代,但是也会出现纠纷,例如相邻关系纠纷,那么如何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因此,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相互毗邻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各自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时,都要尊重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权利,相互间应当给予一定的方便或接受一定的限制,法律将这种相邻人间的关系用权利义务的形式确定下来,从本质上讲是一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财产权利的延伸,同时又是对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财产权利的限制。

      如何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在我国,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在处理...

  •   相邻关系是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纠纷在实际生活中是大量、经常发生的,种类繁多,如相邻土地使用、通行关系,相邻用水、排水关系,相邻防危关系,相邻通风、采光关系等等。?

      《民法通则》规定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是减少纠纷的重要方面。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   由于房屋的设计是会与邻居有一定的相邻的公共面积所存在的,自然就会因此产生相关的相邻关系,而一旦其权利无法妥善使用,就会产生相关的相邻关系纠纷,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应该怎么样调解相邻关系纠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应该怎么样调解相邻关系纠纷

      (一)调解因相邻土地通行关系引起的纠纷时应注意:相邻一方因受自然条件所限,如其土地或建筑物在邻人土地或建筑物的包围之中,没有其他通道,必须通过邻人土地时,应当允许其通行。对于历史形成的公认的通道,土地所有人或占有人不得随意堵塞或者改道,如确实需要改道的,应征得相邻人同意。

      (二)调解因相邻用水、排水关系引起的纠纷时应注意:相邻关系人共同使用自然水流时,应当保持水的自然流向,按照由高到低、由近到远的原则,合理分配和使用,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堵截流水,影响他方用水或排水。

      (三)调解因环境保护关系而产生的纠纷时应注意:相邻一...

  •   核心内容:不动产存在相邻关系,相邻关系如通风、通行、采光、排水等方面,各个相邻方都要给予其他相邻方方便,如果造成损失,要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地习惯进行处理。法律快车小编希望能够帮助您。

      1、基本介绍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母法条《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 ,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七章规定: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邻关系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

  • 合同的类型有很多种,其中建设合同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一种合同形式,不管是一项大型的工程项目,还是比较小型的建筑工程,在施工之前都是会签订好合同的,这样才能避免产生一些矛盾纠纷,那么建设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建设合同纠纷审理时间如何规定正常情况下是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可能会延长六个月,也就是一年零二个月甚至更多时间。相关法律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经济纠纷有两大类:1、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2、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
  •   兼顾利益

      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

      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法院解决。在争议解决以前,争议各方不得荒废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不得破坏有关设施,更不得聚众闹事,强占或毁坏财产。对故意闹事造成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的,除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外,还应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与相邻关系所应遵循的原则相悖的。人民法院处理相邻关系纠纷,也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提供利益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例如在处理地界纠纷时,如果原来未划定地界,就应...

  •   生活中不管是人和人之间的合作,还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商业往来,都会需要签订合同,以此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为合同产生纠纷的事情也比较常见,很多人在遇到合同方面的纠纷的时候,往往都会不知道要怎么办,那么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1、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合同纠纷律师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物力。

      2、调解

      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

  • 对于如何处理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这个问题,下面我将做简要分析。

    股权转让合同可能出现的争议很多,如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了虚假的公司账目或信息、受让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等等。这些纠纷,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违约方。有一种情形稍微特别一些,就是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并履行后,股东的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因其他股东的阻扰不能顺利进行,受让方能否因此主张解除股权转让合同,要求返还转让款并赔偿损失?

    在此情况下,转让方只要在转让前尽到通知义务后,一般不会有其他过错,因此还是应该承认股权转让合同的对双方的约束力,不支持受让方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股权受让方可以起诉公司,以配合办理变更工商注册登记为理由,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排除对受让股东行使权利的妨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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