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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5 08:57:03 0人浏览

导读:

误工费是指因医疗过错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那么误工费赔偿数额如何确定?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误工费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   误工费是指因医疗过错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

  • 误工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如何确定护理费的数额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护理依赖程度”属专门性问题,可以在伤残鉴定的同时,就护理依赖程度予以鉴定。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五至十年。

    计算公式:护理费...

  •   私家车越来越多,大多数车主都会为爱车投保车辆损失险,以便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那么车损险赔偿金额怎么计算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车损险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车辆损失险的赔偿可分为全部损失的赔偿和部分损失的赔偿。当被保险车辆的整体损毁或严重受损,失去修复价值,保险公司将其推定为全损的情况。

      部分损失是指保险车辆受损后,未达到整体损毁或推定全损程度的局部损失。至于车辆损失险如何计算赔偿数额,则是根据投保时确定保险金额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若投保时是按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解决车辆损失险如何计算的疑问应参考:

      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

  • 对于如何处理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这个问题,下面我将做简要分析。

    股权转让合同可能出现的争议很多,如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了虚假的公司账目或信息、受让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等等。这些纠纷,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违约方。有一种情形稍微特别一些,就是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并履行后,股东的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因其他股东的阻扰不能顺利进行,受让方能否因此主张解除股权转让合同,要求返还转让款并赔偿损失?

    在此情况下,转让方只要在转让前尽到通知义务后,一般不会有其他过错,因此还是应该承认股权转让合同的对双方的约束力,不支持受让方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股权受让方可以起诉公司,以配合办理变更工商注册登记为理由,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排除对受让股东行使权利的妨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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