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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有什么特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7 17:29:16 0人浏览

导读:

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根据事实婚姻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可分为具备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和不具备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两种。那么事实婚姻有什么特征?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事实婚姻有什么特征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马引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事实婚姻的特征是什么”这个问题:

      事实婚姻具有六个特征:

      1、主观目的性。即当事人双方主观上具有创设夫妻法律关系、永久共同生活之意愿,且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2、客观现实性。即当事人双方有共同的婚姻居所,且有共同的性生活、经济生活与物质生活,或者可能有共同的子女。

      3、关系公示性。即当事人双方对外宣称其为夫妻,且不特定多数人也公认其为夫妻关系。

      4、实质符合性。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实质要件。

      5、形式欠缺性。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6、时间限定性。即前述五个特征必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全部具备了。从1994年2月1日之后我国法律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汤容滨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事实婚姻的特征有哪些这个问题。

      事实婚姻是指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可见,自1994年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事实婚姻已不受法律保护,所有婚姻都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事实婚姻有哪些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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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

      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

  •   在现实生活中婚姻无效并非所有人都可以随便申请的,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法律规定了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主要包括两大类,即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婚姻当事人当然是指婚姻男女双方。而相比于婚姻当事人来说,利害关系人则是比较复杂的。根据相关法律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患病者共同生活为近亲属。

      此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

  •   事实婚姻离婚程序是什么

      我哥跟嫂子因为年龄不够没能办理结婚证,他们已经在一起两年了,都是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是公认的事实婚姻。他们有一个孩子两岁了。可是现在因为嫂子脾气不好,两个人经常吵架,现在还说要离婚,可是他们是事实婚姻如何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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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答:

      如果是94年2月之后没有办理结婚证而在一起生活的就不属于事实婚姻,只是属于同居。现在的法律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是事实离婚要离婚就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但是如果不是事实婚姻而是一般的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一方要求分居都可以解除同居关系,但是如果是涉及财产或者孩子的抚养...

  •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在我国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那么事实婚姻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事实婚姻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情况,要特别注意与合法登记婚姻的不同之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就明确规定“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而不像合法登记结婚的当事人提出离婚时,法院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如果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因为事实婚姻在一定条件下被认可,并不意味着其就是完全合法的婚姻,故在具体处理上要与登记婚姻有所区别。也就是说,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没有彻底破裂,可以在调解和好无效的情况下,判决登记婚姻的当事...

  • 司法实践中对于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情形均没有明确的规范,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专业律师结合办案经验分析,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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