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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护理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30 11:15:05 0人浏览

导读:

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补助的费用。那么生活护理费?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生活护理费
  •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3、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参见:《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发布日期:2003年4月27日

    执行日期:2004年1月1日)

  • 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补助的费用。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生活护理费就是说生活不能自理的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费用的,我们应当管理好自己的生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生活护理费标准,具体有哪些分析,该要注意那些细节的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看看小编如何说的。

      一、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的,以及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其所在单位获得的或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的支付该生活护理所需的必要费用。

      二、护理费的情形

      在实际计算护理费赔偿数额的时候,要求考虑到的因素蛮多,包括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以及护理的级别,因为影响的因素多,自然最终算出来的结果就不同。

      1、受害人在治疗伤情期间的护理费;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的护理费;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地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费。

      对于这三种情况护理费用的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都明确地规定赔偿义务...

  •   生活护理费的支付主体是:

      (1)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所需要的护理费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支付。

      (2)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这一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支付方式,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给付工伤职工相应的生活护理费。

  •   我们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无法预测我们是否会遇到工伤事故的发生。我们能做的只是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发生工伤时不要过于慌乱,要搜集好证据,保持理性。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十级工伤有护理费赔偿吗?

      一、十级工伤有护理费赔偿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二、工伤赔偿的事项有哪些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

  •   职工工伤生活护理费的支付情况和计算公式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完全护理依赖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所谓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这一范围。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

  • 医疗欺诈这个行为是属于在医疗行业的诈骗行为,这种诈骗行为因为一般是涉及到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的,所以说一般都是比较容易得逞的。一、医疗欺诈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   在工作中难免会有一些意外的情况,照成身体上的伤害。假如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工伤护理费是可以报销的。这里的报销有分了很多种情况,不同的情况有对应的标准和比例。那么,工伤护理费报销比例是多少呢?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工伤护理费报销比例是多少

      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的,以及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其所在单位获得的或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的支付该生活护理所需的必要费用。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接受护理是其基本人身权利的体现,也与工伤事故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自然应当获得必要的赔偿。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赔偿额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

  •   劳动者在进行劳务过程中,可能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受伤,这种伤被称之为“工伤”。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是需要对工伤进行补偿和赔偿劳务者的,那么支付工伤赔偿医疗费的相关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支付工伤赔偿医疗费的相关条件

      1、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2、必须持有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工伤鉴定证明3、必须为一次性医疗费用或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 4、病历、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齐全。

      二、工伤费用报销流程

      入院前持医疗保险证、病历、入院通知单到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入院登记——出院后持工伤认定书、单位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处方、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登记表或转院审批表送工伤生育保险科初审——财务科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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