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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7 17:00:59 0人浏览

导读:

由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一般可以分为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在发生人身损害的情况下,侵权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向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支付相应赔偿款。但是大家往往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不是很了解。那么人身损害的范围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介绍。
人身损害的范围有哪些
  • 网友提问:哪些属于人身损害呢?

    古励律师 回答: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的后果以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抽保护的人格权,就是生命健康权。而生命健康权不是一个具体的人格权,而包括几个人格权。这一理论在我国法律理论界曾有过激烈的争论,对于生命健康权的完整理解,应当是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这样三个人格权。   生命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生命。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它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为客体,以维护人的生命活动延续为基本内容,其保护对象,就是人的生命活动能力。以自然人的生命丧失为标准,侵权行为作用于人体,使人的生命活动能力丧失,就是侵害生命权。民法对侵害生命权的确认标准是客观标准,是以生命丧失的客观结果论,只...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指出的必要的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有: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2、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尝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人身损害十级伤残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是不能受到伤害的,一旦有人对他人的生命健康权造成损害根据不同程度的伤残是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的,但是不论是任何损害都需要进行赔偿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人身损害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人身损害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对于单处伤残的,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对于多处伤残的,确定残疾赔偿金时,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他伤残为2级—5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4%;其他伤残等级为6级...

  • 核心内容:当人们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在请求赔偿和保护的时候必须有侵权者,所以首先要确定承担赔偿义务的人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的范围,感谢您的关注。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赔偿义务人包括:1、因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赔偿义务人。2、因动物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人。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3、因他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的赔偿义务人。比如单位员工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失的,是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4、因物件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人。二、而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赔偿义务人包括:1、因他人的...
  •   核心内容:在旅行的时候如果遇上了人身损害的问题,那么我们需要怎样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范围呢?旅客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对于侵权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及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已作了明确规定。但作为铁路旅客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却存在着其本身所固有的特殊性。由于定性和归责原则的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赔偿的范围也必然不同。审判实践中在赔偿范围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争议:是按合同违约责任的赔偿限额,还是按一般侵权责任的赔偿标准,是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等等。一种观点认为,应适用合同违约责任的赔偿限额,并且不能突破。另一种观点认为,应适用侵权责任的赔偿标准,违约赔偿责任的赔偿限额可以突破,也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第三种观点认为,应根据责任的不同性质确定不同的赔偿范围。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理由如下:

      1、要根据责任的不同性质确定不同的赔偿范...

  •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买人身意外险来保障人身安全,人身意外险就是在保险期内,发生意外事故或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的,保险公司应该按照保险协议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一定保险金的一种意外保险。那么人身意外险责任范围有哪些?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不同于劳动能力鉴定,前者是依据人身损害标准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而后者是劳动者依据工伤标准,在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

    如果遭遇人身损害,可以在出院后咨询相关人士是否能够鉴定出伤残。如果可以,则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后去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做伤残鉴定。需要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害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以及出院小结。出院后仍需复诊的,还需携带近期诊断报告;如不能构成伤残建议与赔偿义务人先行协商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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