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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白旭飞律师。根据《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十九条,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其《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劳动者本人保管。劳动者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失业的,其《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劳动者本人保管。就业失业登记证不用注销,只是做好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即可。用人单位在为其新招用的劳动者(含新举办用人单位为其员工)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包括用工备案)手续和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手续时,应到所在地就业管理部门办理就业登记,并持就业管理部门加盖“已办理就业登记”戳记的《劳动用工备案名册》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和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如今在激烈的人才市场竞争中很多人都找不到工作,员工入职前提供就业失业证。那么,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劳动者在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如实提供本人相关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毕业(肄业)证书(证明),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书。
4、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
5、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应提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毕业证书。
6、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7、《再就业优惠证》未上缴的,应将原件上缴。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透露,2010年12月29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六部门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全省实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行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暂行办法》强调四类人群须办理登记证,即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登记失业的劳动者、新就业或重新就业办理用工手续的劳动者,登记证须由劳动者本人申领。
其申领办法是,本省户籍劳动者申领登记证,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非本省户籍的劳动者申领登记证,由其常住地的县(市、区)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携带登记证等材料进行失业登记。
其中,没有就业经历的本省城镇劳动者,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失业登记...
失业了以后,劳动者就没有了重要的收入来源,对生活是有影响的,所以失业险就是要对这些人提供帮助。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失业险领取条件需要哪些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失业险领取条件需要哪些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失业险领取的条件为: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白旭飞律师。根据《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十九条,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其《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劳动者本人保管。劳动者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失业的,其《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劳动者本人保管。就业失业登记证不用注销,只是做好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即可。用人单位在为其新招用的劳动者(含新举办用人单位为其员工)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包括用工备案)手续和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手续时,应到所在地就业管理部门办理就业登记,并持就业管理部门加盖“已办理就业登记”戳记的《劳动用工备案名册》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和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如今在激烈的人才市场竞争中很多人都找不到工作,员工入职前提供就业失业证。那么,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劳动者在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如实提供本人相关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毕业(肄业)证书(证明),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书。
4、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
5、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应提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毕业证书。
6、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7、《再就业优惠证》未上缴的,应将原件上缴。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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