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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报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6 09:02:53 0人浏览

导读:

在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自身的安全,否则可能会导致连环的惨案之类。在自身安全之后,然后马上报警。让交警来进行一个处理。那么交通事故如何报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交通事故如何报案
  • 私了协议签订要慎重    轻微交通事故双方车主协商私了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审结了市民张女士与北京龙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今年6月19日下午,北京龙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的大客车在四季青桥与张女士的小客车相撞,致张女士车辆尾部受损。事发后,双方达成私了协议,并签订了“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龙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负全责,赔偿张女士车辆修理费2100元。由于龙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一直没有兑现承诺,张女士近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龙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赔付车辆修理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体现了该协议书的证据证明作用,充分表达了当事人的意愿,故采信该协议中双方当事人自行确定的事故经过和赔偿决定,并依此判...

  • 交通事故一般达成调解协议就会结案,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一方受伤或者是有所损失,双方无法私下和解,可以去当地的法院进行起诉。那么交通事故起诉到判决执行要多久?一般是六个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起诉到判决执行要多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

  •   应诉说的简单点应诉就是人家告了你,你要回应,当然肯定是作为被告。现在机动车增多导致交通事故也多了,那么大家知道在一般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我该如何应诉?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我该如何应诉

      被告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的起诉书后,要做好应诉准备:

      1、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

      2、答辩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

      3、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4、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5、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6、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交通事故应诉材料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中被告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

  •   投保容易索赔难,这是目前我国车辆保险业中的现状。造成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保险公司与车主之间的利益点不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不少车主对车辆索赔缺乏必要的常识,所以引起索赔时的困难。引起这种困难,既可能是投保对保险条款的了解不全面,也可能是在事故发生后处理方式不当造成的。投保时不认真考虑只是留下了隐患,而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当而造成保险公司拒赔则真的是损失惨重。赔偿的额度、指定维修厂家的修理质量、车辆丢失后的赔偿金额,赔偿的期限,不同的保险公司会有不同的标准和工作流程,熟悉这些,既可以为您选择投保的公司作参考,也可以使您在出险后做到心中有数。

      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赔的条件。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

      (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不属于除外责任;

      (4)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后,除向...

  •   1、由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4、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当公司的员工在上下班的时候或者出差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就有可能属于交通事故工伤。但是由于交通事故实际情况复杂,所以还是需要对工伤进行认定。那么大家知道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   随着汽车走进千家万户,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导致人员伤亡。那么因交通事故死亡怎么索赔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因交通事故死亡怎么索赔:

      因遭受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的赔偿款项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以及死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归实际操办丧葬事宜者所有。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该获赔款额归各被抚养人(被扶养人是指死者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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