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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免责理由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0 15:34:19 0人浏览

导读:

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实现约定的,旨在免除或者限制当事人未来所负的责任,有助于控制未来的风险,从而能够促进交易的发展。按照合同自由原则,依法成立的免责条款是有效的。那么,合同免责理由有哪些?以下就请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免责理由有哪些
  •   

    1 、法定事由——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 、免责条款

    3 、因法律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合同违约一般均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发生时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则违约发生时双方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当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也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

  • 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有:法定的不可抗力;约定的免责条款。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将来可能发生的某些事由免责任的条款,但是如果以下列事由作为免责条款的无效:排除人身伤害之法律责任;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身份信息、工作时间和地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合同期限、劳动保护等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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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定事由——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 、免责条款

    3 、因法律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合同承诺的条件有:1、承诺必须由收到要约的特定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只能向发出要约的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发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 合同法对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作了示范性规定,包括项目名称、标的、履行、保密、风险责任、成果以及收益分配、验收、价款、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和专门术语的解释等条款。体现技术合同特殊性的条款主要有哪些?1、保密条款。保守技术秘密是技术合同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订立合同之前,当事人应当就保密问题达成订约前的保密协议,在合同的具体内容中更要对保密事项、保密范围、保密期限及保密责任等问题作出约定,防止因泄密而造成的侵犯技术权益与技术贬值的情况的发生。2、成果归属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发现或其他技术成果,应定明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和分享。对于后续改进技术的分享办法,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参考合同相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他方无权分享。3、特殊的价金或报酬支付方式条款。如采取...
  • 合同违约一般均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发生时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则违约发生时双方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当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也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

  • 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有:法定的不可抗力;约定的免责条款。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将来可能发生的某些事由免责任的条款,但是如果以下列事由作为免责条款的无效:排除人身伤害之法律责任;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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