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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克扣工资合理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4 15:30:41 0人浏览

导读: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不合理,以下情形除外: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单位克扣工资合理吗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单位克扣工资合理吗
  •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不合理,以下情形除外: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工资是员工工作的动力,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消息,那单位扣发工资合法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这一规定是对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的法律保护。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应得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有两方面的标准,一是看劳动者是否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二是看用人单位是否有正当的理由。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了无过错的正常劳动,而用人单位又不具有扣除工资的法定理由的,就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是对劳动者工资权的侵犯。

  • 因档案问题被单位克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不合理,以下情形除外: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十九条和五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但有些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后与劳动者已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却没有与之签定劳动合同。此后,用人单位任意扣法劳动者工资,该行为应属于违法。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 的经济补...

  • 用人单位扣发工资合法吗

    某建筑工程公司业务员赵某与某建筑材料厂签订了购买建筑材料的合同,约定3个月内交货,并支付了预交款15万元。3个月过后,建筑材料厂因生产原因无法按时交货,要求延期2个月,并愿意赔偿建筑工程公司的损失。赵某向厂方说明情况后却被指责为办事不力,影响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转,并被告知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赵某不服,认为建筑材料厂未按时履行合同并非是由于自己的原因,其本人不存在任何过错,厂方扣发其工资和奖金是违法的。于是,赵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最终得到支持。建筑工程公司也补发了赵某当月的工资和奖金。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这一规定是对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的法律保护。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应得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有两方面的标...

  •   公司以我怀孕为由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去公司所在地劳动局投诉。

      根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核心内容: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徐某所在的某公司拖欠职工2012年11、12月两个月的工资。2013年1月5日,徐某按规定向公司书面辞职后,就未再到公司上班。近日,听老同事说公司为职工发了2012年11、12月两个月的工资,徐某到公司领取工资时发现工资支付表上竟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了,于是找到公司负责人询问。负责人答复,因徐某的辞职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按规定要扣辞职前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徐某感到不解,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即按照法定程序着手调查。经查实,徐某在职时,该公司已拖欠他两个月的工资,属违法在先。

      相关法规:

      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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