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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写错应该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7 08:59:00 0人浏览

导读:

产权证一般是指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办理房地产权证是最关键的环节。那么,产权证写错应该怎么办呢?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产权证写错应该怎么办
  •   到房管局补办房产证,根据情况要首先由房产证上的权利人拿着身份证到房管局查档,拿着房管局出具的证明登报做一个遗失声明(房管局指定报纸),经过一定的期限(具体多长时间由房管局规定),然后拿着登报后的报纸及收据到房管局申请补办房产证.

  •    房产证是女友的名字怎么办

       去年8月,汉口的王先生在一次业务往来中,与吴女士相识。感情升温,两人住在了一起。一个多月后,王先生花30余万元在东西湖区买了一套房子。为显示感情真挚,购房合同署上了吴女士的名,房产证也办在了她的名下。

      不料,今年8月,王先生无意中得知,吴女士已经结婚,因与丈夫感情不和,双方正处于分居期间。王先生气愤地质问吴女士,吴女士承认了这一事实,并表示尽快结束与丈夫之间名存实亡的婚姻,然后双方继续维持这段感情。

      9月底,令吴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当她正准备与丈夫商谈离婚时,丈夫却给她寄来了离婚诉状,且把王先生出资的这套房屋,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来,丈夫在了解到吴女士与王先生同居后,请人调查,把那套房屋的权属情况也调查出来了。

      得知这个消息,王先生急了。律师认为,房屋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登记在吴女士名下,加之吴女士与其丈夫婚姻关系的存续,该房屋应属于吴女士...

  • 父母想将孩子的名字加上,亲人间的房产赠与,夫妻一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等等,所以很多人都关注加名的这个问题。那么,房产证上加名字要什么手续?房产证上加名字是不是就是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加名字要钱吗?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房产证上加名字要什么手续房产证上加名字:1、直接添加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房产证上加名字:2、赠与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王剑博律师。

      如果身份证、房产证的名字不一样,以身份证为准,办理新房产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房产证上名字登记错误的:带上房产证和户口本、身份证去不动产或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请一份证明,证明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上名字是同一个人,盖上社区公章。然后再前往当地住建局办理更换房产证。

      2、因权利人自身更改姓名的:单方申请变更名称即可,如果是买卖或者赠与而要改变成对方的名称,双方办理过户更名即可;如果是遗产继承更名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申请过户即可。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结婚证名字错了一个字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需要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当事人姓名的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婚姻登记,其在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其在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 可以改房产证的名字。改名字需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材料后,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登记,并发放新的房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户主去世房产证办理过户手续如下:

    第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第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者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第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属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文书和接受赠与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第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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