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女职工哺乳期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女职工哺乳期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30 16:46:14 0人浏览

导读:

哺乳期,基本上是每一个女性都会经历的一个阶段。而现在很多女性也是有着自己的工作的,那么女职工哺乳期享受哪些福利待遇是?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女职工哺乳期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   女职工哺乳期是女职工工作生活中的一个特殊时期,也是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的高峰期。那么,女职工哺乳期享受哪些福利待遇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女职工哺乳期有哪些待遇:

      一般情况下哺乳期为一年。就是小孩子一周岁时止。如果是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可延长一至二个月。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但女职工严重违纪违法犯罪(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除外。

      (二)工资方面,单位不得在三期内降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系指标准工资,指排除奖金,各种津贴、补贴之外的工资。也就是说,单位最少不得少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也不等同于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   核心内容:《劳动法》第63条提及对哺乳期女职工的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哺乳期指生产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这期间是法定给予女职工进行哺乳的时间,不以女职工是否以母乳给婴儿哺乳而有所异同。国家对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特殊做了明确规定:

      另外,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 女职工哺乳期的待遇: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而降低其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哺乳室;其他。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女职工哺乳期内是很脆弱的,但是用人单位处于某些情况有时候可能会安排倒班。那么,哺乳期女职工可以倒班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哺乳期女职工可以倒班吗?女职工不仅仅在孕期和产期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女职工在哺乳期内还承担着哺育婴儿的责任,仍然需要特殊对待。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夜班活动或者是安排倒班工作。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0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由此可知,身处哺乳期,除了劳动强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以外,公司自然是不能为女职工安排加班的。至于能否依旧执行倒班的工作模式,还需了解夜班的定义。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7条对此进行了解释。所谓夜班,是指职工在当日22时至次日6时间从事劳动或工作,...

  •   哺乳期,基本上是每一个女性都会经历的一个阶段。而现在很多女性也是有着自己的工作的,那么如果是作为一个女职工的话。在哺乳期内的话,可以获得怎么样的保护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女职工哺乳期获得何种保护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女职工哺乳期获得何种保护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二、我国对女职工保护的规定

      首先,禁止要求女职工从事危重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

  •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   社会上参加工作的员工不分男女,工作机会男女平等,对于女职工,由于有生育需求等特殊性,政策对女职工也有所倾斜,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女职工特别的待遇,那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二、女职工怀孕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女职工怀孕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相应的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劳动者哺乳期满。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制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那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怎么样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