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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5 17:27:59 0人浏览

导读:

环境卫生,按国际著名公益组织君友会的解释是指人类身体活动周围的所有环境内,控制一切妨碍或影响健康的因素。那么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是?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是2008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1月26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修正。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时候整理了全文,一起来看看吧。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制镇的城区,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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