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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7 10:58:02 0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已经被新的劳动合同法所取代,不再适用(自然废止),但是法律快车小编还是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全文,大家可以做个参考,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吧。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法》实施以来,全国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进展顺利,但部分地区、企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提出一些问题,需要予以明确。为此,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按照《劳动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劳动法》实施以来,全国推...

  •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 劳部发[1996]3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劳动法》实施以来,全国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进展顺利,但部分地区、企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提出一些问题,需要予以明确。为此,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签订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 (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
  •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 发布文号: 劳办发[1997]88号 江西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赣劳关[1997]2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临时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二、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
  • 去年3月,李大哥与一家钢铁公司签定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李大哥的职位是销售部经理,月薪6000元,话费补助每月300元,出差补助每月1000元。今年5月份以前,公司一直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向李大哥支付工资及各项补助。   6月初,为了规范管理,公司召集职工代表、公司领导,经过几轮协商,制定了新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公司员工培训学习。新制度对公司各项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了话费补助标准,将原有的包干出差补助变更为按照出差天数计算。   新制度施行后,李大哥的工资发生了变化:话费补助由原来的300元涨到了500元,由于他当月没有出差,减少了1000元的差补。面对这样的调整,李大哥很不满意,要求公司继续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不能自行降低标准。   对此,公司答复说:公司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征求了职工代表的意见,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按劳取酬对每个员工都是公平合理的。公司之前疏于...
  •   一般单位现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制度不仅有利于保护单位职工的利益也有利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但由于大多数人对合同法、劳动法以及相关人士政策不特别了解,在签订合同时总是心存顾虑。那么劳动合同制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一、劳动合同制度的注意事项——劳动合同制度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制度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二、劳动合同制度的注意事项——劳动合同制度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在签订...

  • 看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条件:1.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因素导致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一般包括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况。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况时,不需双方一致同意,合同的效力都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出终止。但无论哪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履行和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2.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此,国家劳动法规对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必须具备的条件。(1)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出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①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③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④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⑤劳动合同制工...
  •   劳动法每年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情况都会进行调整和制定,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那么,对于新劳动法对于辞退赔偿怎么规定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新劳动法对于辞退赔偿怎么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法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 【内容分类】劳动关系

      【颁布单位】劳动部

      【颁布日期】1995.05.10

      【实施日期】1995.05.10

      【发 文 号】劳部发〔1995〕223号

      

    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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