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公司法>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犯罪形式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犯罪形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2 10:38:04 0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平时出去吃饭、买东西都是可以开发票的,开了发票是要收税的,可以报销的。那么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犯罪形式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犯罪形式
  •   在我们平时出去吃饭、买东西都是可以开发票的,开了发票是要收税的,可以报销的。那么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犯罪形式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犯罪形式:

      一是开具“大头小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手段是在开票方存根联、记帐联上填写较小数额,在收票方发票联、抵扣联上填写较大数额,利用二者之差,少记销项税额。开票方在纳税时出示记帐联,数额较小,因而应纳税额也较少;收票方在抵扣税款时,出示抵扣联,数额较大,因而抵扣的税额也较多。这样开票方和收票方都侵蚀国家税款。

      二是“拆本使用,单联填开”发票。开票方把整本发票拆开使用,在自己使用时,存根联和记帐联按照商品的实际交易额填写,开给对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填写较大数额,从而使收票方达到多抵扣税款,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满足了收票方的犯罪需要,促进了自己的销售。

      三是“撕联填开”发票,即“鸳鸯票”。蓄意抬高出口货物的进项金...

  •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什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下面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增值税是我国1994年开始全面实施的新税种,它对于减少税收环节,合理征税,促进税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近年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审判实践中,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存在诸多问题。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本质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中规定: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字迹清楚。

      ...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一种典型的经济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初始于1995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1997年修订刑法第205条吸收了《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基本内容,明确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在该罪第三款中明文规定了单位犯罪。如何准确界定本罪的单位犯罪,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下面谈谈本人之观点,以供同仁商榷。

      根据刑法理论和我国刑法之规定,成立单位犯罪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刑法分则条文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现实生活中,很多危害社会的行为事实上可以由单位实施——如单位贷款诈骗,由于刑法分则条文没有规定主体可以是单位,因此,即便是由单位组织实施的,实践中也只能按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第二,必须是行为...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一种典型的经济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初始于1995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1997年修订刑法第205条吸收了《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基本内容,明确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在该罪第三款中明文规定了单位犯罪。如何准确界定本罪的单位犯罪,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下面谈谈本人之观点,以供同仁商榷。

      根据刑法理论和我国刑法之规定,成立单位犯罪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刑法分则条文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现实生活中,很多危害社会的行为事实上可以由单位实施——如单位贷款诈骗,由于刑法分则条文没有规定主体可以是单位,因此,即便是由单位组织实施的,实践中也只能按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第二,必须是行为...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一种典型的经济犯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从而导致国家造成损失。那么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主体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从主体资格上来看,可将其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有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整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总数上,这种主体实施此种犯罪所占比例较少,但仍时有发生。

      第二类是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此种主体实施本罪有两种情况,一是为了销售货物,为他人开具“大头小尾”的发票,或者为了多抵扣税款,在购进货物时请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种是用本单位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收取“开票费”为条件,到处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暴利。

      第三类是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有的通过非法手段,如盗窃、骗取、抢劫、...

  •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立案标准: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就会被追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
  •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定罪量刑问题。

    第一、以下三种情形都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没有货物购销、没有提供应税劳务、没有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提供了应税劳务、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有三个量刑幅度,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

    1、虚开税款金额1万元以上,或导致国家税款被骗5千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虚开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或导致国家税款被骗5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3、虚开税款金额50万元以上,或导致国家税款被骗3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或情节特...

  • 核心内容: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需要怎样进行认定呢?需要承担哪些特定的责任呢?一、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认定的法定条件1.行为要件。适用本款须具备“虚开”和“骗取税款”两个行为。前者是行为人实施特定骗税行为的基础和前提,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四种行为方式。后者“骗税行为”是指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应纳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并直接导致国家税款被骗取的行为。2.结果要件。适用本款须同时具备“国家税款被骗取”和“国家利益遭受损失”两个结果,且均须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要求。3.数额要件。适用本款应考查三个数额:(1)虚开数额。刑法对此并未明示,属于隐含的数额要件。因刑法将适用本款结果要件中的“骗取国家税款”设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而基于本罪“虚开”和“骗税”行为的内在逻辑联系,没有虚开难以实现骗税,“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是以行为人所虚开的发票数额达到或...
  •   对于虚开普通发票罪如果相应的发票数额较少的,相应的犯罪构成是不存在的,也就是不满足相应的立案标准的,就像5万就是不属于这个立案标准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虚开普通票5万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虚开普通票5万立案标准是怎样

      虚开普通发票罪,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构成这个罪名。依法虚开增值税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在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应当立案。根据《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