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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法律依据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3 09:16:04 0人浏览

导读:

许多被判刑的犯罪分子,总是希望能在服刑的时候想办法办理监外执行,但并不是随便什么情况都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那么,监外执行法律依据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监外执行法律依据有哪些
  •   许多被判刑的犯罪分子,总是希望能在服刑的时候想办法办理监外执行,但并不是随便什么情况都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那么,监外执行法律依据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监外执行法律依据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

  •   刚生完孩子的妇女如果犯了罪判了刑,但是孩子还在哺乳期,那么这个妇女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但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监外执行法律依据是什么?被判拘役可以监外执行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监外执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六条,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第二十七条,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原关押监狱应当及时将罪犯在监内改造情况通报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

  •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法律依据:《刑法》 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犯了罪的罪犯肯定会被判刑的,有可能会被法院判缓刑,而有的罪犯在监狱里面服刑的时候,觉得自己不适合在监狱里服刑,就会像人民法院申请监外执行的。那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监外执行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因其自身存在某些法定不宜收监执行的情况,而暂时改变执行场所,让罪犯在法定场所之外执行刑罚的方法。缓刑与监外执行的主要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缓刑是刑法规定的有条件的不执行所判处刑罚的一种量刑制度;监外执行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改变执行场所的一种刑罚执行方法。

      (2)适用对象不同。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则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此处对判处有期徒刑的没有刑期的限制,因而监外执行的对象范围大于缓刑。

      (3)适用的条件...

  •   对于没每一个案子,法官在判决时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根据不同的情况,有的案件法官会判决缓刑,有的会判监外执行。那么,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

      缓刑与监外执行有四点不同: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这外...

  •   对于有悔改之意并且在狱中表现好的犯罪分子,国家还是会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有的是假释,有的是减刑。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减刑与假释有什么不同?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减刑假释的利与弊是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减刑与假释有什么不同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主要有: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按刑法第69条规定...

  • 以下为大家解答缓刑和假释有什么区别这一问题。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第二、适用根据不同。适用缓刑的根据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适用假释的根据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

    第三、适用的时间不同。缓刑是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宣告的;假释是在犯罪分子执行刑罚的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以裁定作出的。

    第四、不执行的刑期不同。缓刑是对原判决的全部刑期有条件地不执行;假释必须先执行原判刑期的一部分,而对尚未执行完的刑期,附条件地不执行。

    第五、性质不同。缓刑是一种刑罚裁量制度,假释是刑罚执行制度。

    第六、作出决定的时间不同。缓刑是判决时作出,假释是服刑期间作出,但是它们都是由人民法院来作出的。

  • 一、怎样争取缓刑1、适用缓刑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适用缓刑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3、累犯不能适用缓刑;4、上法院争取缓刑;5、缓刑不需交保证,但要交罚金。二、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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