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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违约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3 09:37:37 0人浏览

导读:

房子作为现今大多数人结婚必备的硬件之一,所受的关注度是非常高的。由于房子的价格以及流程繁琐等原因,购房的时候人们都会十分注意,但购房违约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那么,购房违约的常见情形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
购房违约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   房子作为现今大多数人结婚必备的硬件之一,所受的关注度是非常高的。由于房子的价格以及流程繁琐等原因,购房的时候人们都会十分注意,但购房违约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那么,购房违约的常见情形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

      1、逾期交房、逾期办理两证

      按照物价局的有关规定,交房的日期是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或开发商通知交房的日期为准。也就是说,如果在上述日期内不是由于买方的原因导致交房不成的,就应视为逾期。

      2、规划、设计擅自变更

      如果开发产在实际交付中,变更规划、更改住宅公用部位设施、公共停车位被无端占用等等问题的。那么购房者就有权对开发商进行要求违约金。

      3、单方解除合同

      若是开发商单方解除合同,会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开发商交付违约金。但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是因为购房者本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履约,那么责任应该由购房者自己来承担,而非开发商。

      以上就是对购房违约的常见...

  • 常见的购房合同无效情形有:(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不适格。例如,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违法;(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开发商违约的情形有:将房地产分离出卖;与中介恶意串通;故意隐瞒产权主体问题,故意隐瞒具有优先购买权主体的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价格欺诈显失公平;一房二卖;非法转让限制房产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子作为现今大多数人结婚必备的硬件之一,所受的关注度是非常高的。由于房子的价格以及流程繁琐等原因,购房的时候人们都会十分注意,但购房违约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那么,购房违约的常见情形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

      1、逾期交房、逾期办理两证

      按照物价局的有关规定,交房的日期是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或开发商通知交房的日期为准。也就是说,如果在上述日期内不是由于买方的原因导致交房不成的,就应视为逾期。

      2、规划、设计擅自变更

      如果开发产在实际交付中,变更规划、更改住宅公用部位设施、公共停车位被无端占用等等问题的。那么购房者就有权对开发商进行要求违约金。

      3、单方解除合同

      若是开发商单方解除合同,会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开发商交付违约金。但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是因为购房者本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履约,那么责任应该由购房者自己来承担,而非开发商。

      以上就是对购房违约的常见...

  • 目前普遍存在的纠纷现象主要集中在购房合同没写违约责任,导致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众所周知,房产是一种高消费产品,买一套房子,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可能要倾尽一生所有,还要向银行贷款。在购房合同中,房屋作为一种特殊标的物,金额大、对质量认定的专业性要求高,购房合同中也是纠纷频发,虽然我国对购房合同出台过制式合同,但条款过于笼统,还是不能避免纠纷。一、只要双方订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条款,一样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就是法律对违约方采取的强制制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
  •   摘要:对于纠纷中违约责任如何确定,是出现此种争议后必须解决的问题。因为在购房合同签订后,如果一方有对购房合同违约的情况,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作为买房者,要判断对方有没有违约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只有掌握了这些最基本的技能才能有效避免损失,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看下文。

      一、如何确定购房合同违约情形

      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责任如何确定,是出现此种争议后必须解决的问题。但是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属于格式格式,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约定相对比较明确,一旦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我们也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有关损失的计算方法。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

  • 开发商违约的情形有:将房地产分离出卖;与中介恶意串通;故意隐瞒产权主体问题,故意隐瞒具有优先购买权主体的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价格欺诈显失公平;一房二卖;非法转让限制房产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情形:

    1、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2、一方当事人违约;

    3、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买卖房子的过程中,我们会和房地产开发商打交道,那么开发商违约的常见情形有哪些?从最开始的看房,到洽谈签订购房合同再到最后的验房和交房,实际上都是一个完成的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遇到开发商违约的常见情形。

      所谓开发商违约,就是指在后续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开发商出现了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地方,损害了买房人的合法权益。

      实践中,快车君整理了以下常见几种违约情形:

      1、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我们在选房、签订合同时,正是对房子的面积和质量确定下来,而实践中,譬如承重墙、梁开裂;外墙、外窗、卫生间渗水;墙面不垂直;大面积的空鼓等情况出现,这实际上开发商违约的表现。

      实践中,针对房屋质量的问题,具体可以分两类情况处理:

      一是普通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有质量保修的责任。

      二是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譬如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买房人可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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