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哪些行为属于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行为属于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14:29:14 0人浏览

导读: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哪些行为属于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哪些行为属于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   现在社会飞速发展,人们对金钱的欲望也越来越重,不愿意放过一丝一豪的利益,甚至有时候连自己朝夕相处的伴侣亦是如此,离婚时还想着怎么隐藏更多财产。那么,哪些行为属于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1、擅自转让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前后,一方偷偷的将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给卖掉了。这种情况的处理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是对于一方擅自转让房产遵循—保护不动产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的原则。发生这种情况一般是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或一方又出具了假的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使得交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从而使第三人的合法善意的情况下交易、过户成功。

      出现这种情况,法律一般会保护交易的稳定及善意取得方的利益。那么离婚夫妻双方就需要转让的房款进行分割。至于,低价转让的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过错方承担。

      2、隐匿房产

      这种情况多发生于那些经济收入比较好的家庭,夫妻双方一方收入较高,又有心计...

  • 夫妻结婚后在一起生活,因此就会产生财产以及债务上的矛盾纠纷,所以想必大家也想知道关于夫妻结婚几年才算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考虑哪些因素?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一、夫妻结婚几年才算共同财产在1993年最高法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2001年颁布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旧的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有冲突时,旧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就自然失效了,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为准。综上所述,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也依然是个人财产,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二、不属于夫妻...
  •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平等处分的权利。

  •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违法。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最典型的共同共有关系,根据共同共有关系的一般原理,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请求分割共有财产,不得划分内部份额,夫妻一方只有在解除夫妻关系后才能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案件回放

      2002年,郭美容和王文武结婚了,刚结婚时两人是一对人见人羡的恩爱夫妻。但是他们没能熬过婚姻的“七年之痒”,在2008年4月6日,两人在江西老家离了婚。法院对夫妻的共同存款、股票、家具家电等财产作了分割。后来,郭美容和王文武达成了一个协议:王文武一次性向郭美容支付人民币150000元,其它夫妻共同财产均归王文武所有。

      离婚后,郭美容不经意地听朋友提起前夫在深圳宝安还有两个商铺。2008年6月,几经周折,她终于找到了前夫王文武位于龙华街道龙观路南侧煜丰泽花园广场上的两间商铺。郭美容认为前夫有隐匿、私吞夫妻共有财产的可能,于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诉讼期间王文武竟将这两处地产擅自转让给其亲姐王美美,并且辩称这两栋房子本来就是姐姐王美美在2004年出钱买的,自己这些年只是代为保管而已,这算不上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自己与姐姐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也是有效的。

      宝安法院经审理后,...

  •   很多夫妻多因为财产分割而撕破脸,甚至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那离婚财产恶意转移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   对于某些人在离婚时非法转移婚内共同财产的行为,我们国家是坚决打压的,这不仅会损害离婚案件中另一方的利益,也是对法律尊严的挑战。那么,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犯法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是犯法。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应当及时向法院反映情况,经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对转移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已经掌握了隐藏财产的地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便于今后财产分割后的执行。

      2001年4月28日修订的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这里的“制裁”形式包括:训诫...

  • 1、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分割,没有诉讼时效的要求。2、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3、再次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行为之日起两年内起诉。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
  •   结婚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情,因此离婚牵扯的事情就更多了,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当事人双方必须就财产的分割问题以及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