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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调解的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4 13:57:16 0人浏览

导读: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因为如果是围绕土地发生的纠纷一般是很难解决的。那么土地纠纷调解的原则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土地纠纷调解的原则
  •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因为如果是围绕土地发生的纠纷一般是很难解决的。那么土地纠纷调解的原则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调解时必须遵循四条原则:①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调解不是“和稀泥”,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②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法律、法令、政策是解决土地争议的准绳,双方都要遵守。③调解过程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即在分清是非、坚持法律、政策规定原则基础上,具体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④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土地争议涉及到有关各方的,要主动与他们联系,听取他们意见,取得他们的配合与支持,妥善解决问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土地纠纷调解的原则的相关内容。

  •   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纠纷进行的行政调解,是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方式之一,也是一项必经程序。调解时必须遵循四条原则:①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调解不是“和稀泥”,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②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法律、法令、政策是解决土地争议的准绳,双方都要遵守。

      ③调解过程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即在分清是非、坚持法律、政策规定原则基础上,具体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④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土地争议涉及到有关各方的,要主动与他们联系,听取他们意见,取得他们的配合与支持,妥善解决问题。解决土地纠纷的程序如下: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申请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若争议各方当事人经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就签订土地权属协议书,即具有法...

  •   相邻土地使用关系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

      1. 兼顾排除妨碍和合理使用

      一般而言,相邻土地使用主要涉及通行和使用两个方面,包括穿越邻地至公共通道的通行权,通过邻地设置管道和线路,以及因建筑施工而使用邻地等。有时,相邻双方对邻接土地的使用都是必须的、无法避免的,任何一方要求对方不使用相邻土地往往会影响对方正常生活。此时就要区别对待,以排除妨碍为目的,如确实一方的不当使用给对方的正当使用造成影响,那么就应该对其不当行为进行纠正,并依此寻求解决的途径和方法。比如,从田地上通行应注意不能对邻方的田地作物生长造成影响,应考虑对邻地的合理使用。又如,可能对对方土地造成影响的工程,在施工方案上应考虑对方土地的承受能力。这样,才能在合理使用己方土地的基础上,对邻地使用权的完整性、合理性予以充分保护,使双方和谐共存、互不妨害、互利互补。

      2. 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调处

      在我国,邻地使用纠纷的相关法...

  •   土地征收纠纷就是在征收土过程中失地农民、村委会、用地单位、政府之间发生的纠纷。那么,土地征收纠纷的解决方式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土地征收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2、 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某村民小组

      负责人:侯某

      被申请人:某村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张某

      申请事项

      1、依法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租赁合同;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剩余的租金36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01年10月1日,被申请人租赁申请人120亩耕地发展林果业,租金按每亩1000斤小麦作为租金,也可以折合人民币,并签订租赁合同。第一年按每亩600元支付的租金,第二年按700元,以后由于小麦价格基本上都是六毛多,都是按600元支付的租金。2009小麦价格已经涨到0.9元多,被告仍按600元支付租金,严重违反合同的约定。经过多次协商,被申请人拒不支付申请人剩余的36000元租金。经查证,被申请人未经申请人同意已将该耕地转包给其他人,根据法律的规定,申请人有权解除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特向某人民政府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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