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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费用减免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5 08:37:09 0人浏览

导读:

在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离婚的,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了,但是是需要向法院缴纳诉讼费。那么离婚诉讼费用减免的情形是什么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
离婚诉讼费用减免的情形
  •   在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离婚的,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了,但是是需要向法院缴纳诉讼费。那么离婚诉讼费用减免的情形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诉讼费用减免的情形:

      (一)法定减交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酌定减交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三)法定免交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执行费用不由申请人预交。

      2、离婚案...

  • 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的减免情形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申请,法院批准的;以及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等。法律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   近几年来,离婚率不断攀升,进而导致的离婚纠纷肯定是随之增多的,因此一般也是采取的诉讼离婚的。那么离婚诉讼费用减免规定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2、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离婚诉讼费用减免规定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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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自愿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怎么办? 这时,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诉讼离婚需支付离婚诉讼费用。那么,诉讼离婚的费用如何计算的呢?看了下文就知道了。

      离婚诉讼费用如何计算?

      (一)诉讼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不过,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李玮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诉讼费用怎么计算的问题。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案件每件缴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缴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比例缴纳。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时,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的时候,同时应当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这个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   在夫妻一方想要离婚的时候,不能协商一致离婚的,就不得不选择向法法院起诉离婚了。那么离婚诉讼费用怎么计算呢?这也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离婚诉讼费用怎么计算,欢迎阅读。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到法院仅是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或请求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裁决,此时,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按件收取。

      3、由于50元至300元是一个区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区间内可以按照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自行决定交纳标准。 在北京,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每件需要交纳150元。同类型的案件,在天津、上海则需要交纳200元。无论案件是否涉及分割财产,这笔费用是必须交的。

      4、在实践中,为便...

  •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是否需要委托律师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如果当事人自己对法律比较清楚,对起诉程序也了解,对自己的权利如何维护能够把握,可以自行处理离婚案件。

    如果离婚案件比较复杂,或者离婚涉及分割财产比较多,财产类型也比较多以及双方矛盾比较大,或者有些当事人本身对法律并不是很清楚,不知道自己的利益如何争取,对诉讼程序也不清楚,可以委托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全国各地都有律师收费标准,律师具体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涉案财产标的、律师办案经验等因素最终确定收费标准。

    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太一样,当事人需要跟律师沟通自己的详细情况后,与律师具体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   离婚房产纠纷诉讼费按照房产的价值进行计算,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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