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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5 10:06:11 0人浏览

导读: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
  • 解除监视居住是公安机关撤销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一种行为,解除监视居住并不代表就无罪了,可能是因为强制措施的期限满了,或者案件有新的进展需要改变强制措施,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一、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2、第七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
  •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那么,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刑事诉讼发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7)持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是否采取监...

  • 由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需要哪些条件?第一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第二不符合逮捕的条件,且不再符合监视居住的情形的,可以依法变更。下面为您一一介绍。由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的条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32条规定,对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可以提请逮捕,且根据105条监视居住的适用的首当其冲的条件是符合逮捕条件且具有10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因此如果被监视居住人在监视居住期间不违反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其不应当由监视居住变更为逮捕。如果由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第一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第二不符合逮捕的条件,且不再符合监视居住的情形的,可以依法变更。详见77条和105条的规定:第77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
  •   监视居住是刑法中的一种强制措施,针对的主要对象是羁押对象,想要申请监视居住的话,是需要满足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的等等情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监视居住有什么适用条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监视居住有什么适用条件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二、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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