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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5 10:49:47 0人浏览

导读:

合同诈骗罪作为一种金钱数额类型的犯罪,如何判刑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数额来判定的。那么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  根据刑法第224条和第231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合同诈骗罪作为一种金钱数额类型的犯罪,如何判刑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数额来判定的。那么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

  •   核心内容:合同诈骗罪中,其刑事责任是怎么进行认定的呢?主要的构成是怎么样的呢?相对于来说,在法规上是需要进行明确认定的,下文分析法规,法律快车为你解答,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根据刑法第224条和第231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

  • 诈骗罪是指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为了有力打击合同诈骗犯罪行为,1997年实施的《刑法》在保留诈骗罪的同时,专门就合同诈骗行为的的惩治设立一个独立的新罪名——合同诈骗罪。因此,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在构成上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前者系从修订前刑法中的诈骗罪分离出来,有着特殊的渊源关系。两罪的主观方面都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方面都有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欺诈行为。但事实上,我们从两罪的犯罪构成上仍然能够对其作出基本和主要的甄别:

    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一的,即他人财产所有权。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则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国家合同管理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犯罪主体不同。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既有自然人,还可以是单位构成。

    三是犯罪手段不同。合同诈骗罪是通过签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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