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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的费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4 11:16:35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那么,交通事故诉讼的费用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诉讼的费用
  •   随着汽车越来越多,也正因为如此,也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频繁起来,发生之后也必然牵扯到赔偿问题。那么交通事故诉讼的费用是多少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交通事故诉讼的费用:

      (一)伤残鉴定费。交给鉴定单位,大约1000元,一般是由受害者先垫付,法院判决后由被告承担;

      (二)诉讼费。

      1、不超过要求赔偿金额的2.5%计算。以赔偿标的额100万为例,诉讼费为14500元。诉讼费一般也是由受害者先垫付,法院判决后由被告承担;

      2、保全费。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执行费。执行费用一般不需预交。根据实际申请执行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

  • 很多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知道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其实发生交通事故后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诉讼的,那交通事故诉讼有什么流程?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哪些材料?一、交通事故诉讼有什么流程1、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受理后,法院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具体开庭事宜。(3)开庭审理;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4)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 只要是诉讼就会有相关的收费。因为行政机关的人员也是需要一定的报酬来维持自己的生活的,报酬,生存,劳动才能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诉讼费也是有一定标准的。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道路交通事故诉讼费标准。一、道路交通事故诉讼费标准1、财产案件:1千至5万的收费率4%,再加10元;超5万至10万的收费率3%,再加510元;超10万至20万的收费率2%,再加1510元;超20万至50万的收费率1.5%,再加2510元;超50万至100万的收费率1%,再加5010元;100万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10010元。2、申请财产保全:1千元至10万元的收费率1%,再加20元;1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520元。3、申请执行案件:1万元至50万元的收费率0.5%;5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1%,再加2000元。执行案件在立案时不预收执行费。4、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
  •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所以,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可以是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也可以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侵权诉讼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交通事故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后,如果涉及到人身损害或是财产损失比较重大的,都会采取一定的解决方式来处理,如诉讼方式。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交通事故诉讼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的有效期为多久?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交通事故诉讼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交通事故诉讼需要提交的材料: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   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机动车成为人们常用的出行方式,因此交通事故也成为了法律实务中最常见的案件之一,发生交通事故人们可能会因为赔偿等问题诉诸法院,那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怎么确定又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权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可向侵权行为地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也就是在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

      3、按一般管辖原则,可向被告所在地起诉。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二、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当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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