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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缓刑执行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9 13:41:39 0人浏览

导读:

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的时候,如果表现良好也可能判处缓刑。有的人可能会疑惑,拘役缓刑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拘役缓刑执行的条件
  •   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的时候,如果表现良好也可能判处缓刑。有的人可能会疑惑,拘役缓刑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拘役缓刑执行的条件: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二)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

  •   拘役可以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根据《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对于一些轻微的犯罪来说,刑罚判决往往都是缓刑的。缓刑可谓是刑法的开恩,缓刑的判处都是有一段的考验期的,考验期时间有长有短,最短是多少呢。一、拘役缓刑考验期最少是多久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根据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年。即使犯罪分子被判处一个月的拘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也不能少于2个月;如果实行数罪并罚,犯罪分子被判处1年的拘役,缓刑的考验期限最高也只能在1年以下、2个月以上的范围内确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决定缓刑考验期限,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犯罪的情节,悔罪的表现以及判处的刑期,在考验期限的幅度内决定犯罪分子的考验期限。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
  •   核心内容:关于缓刑的问题上,缓刑适用的刑种条件是怎么样进行的呢?需要关注的问题是哪些内容呢?主要的关键体现在哪里呢?在各国之间的区别又有哪些呢?下文将会详细解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短期自由刑是缓刑适用的基本刑种,因此现代各国普遍规定对被判处短期自由刑的犯罪人可以适用缓刑。有的国家还对短期自由刑作了进一步分类,如现行日本刑法典将自由刑分为惩役、监禁和拘留,根据该刑法典第25条的规定,可以适用缓刑的自由刑为惩役和监禁,对拘留不得适用缓刑。我国刑法也仅规定可以适用缓刑的自由刑为有期徒刑和拘役,因而管制不得适用缓刑。

      关于可以适用缓刑的短期自由刑的刑期,各国刑法的规定差异较大。如法国刑法典规定,可以对被判处五年以下自由刑的人适用缓刑,而根据现行德国刑法典则的规定,可以适用缓刑的通常只能是被判处一年以下自由刑的人。但从总体上看,大部分国家规定的可以适用缓刑的自由刑期限为...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杨勇军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醉驾拘役可以适用缓刑吗这个问题。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因此,醉酒驾驶被判处拘役,只要符合上述规定,是可以适用缓刑的。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 有期徒刑缓刑一般是先执行缓刑,缓刑是多长时间,就执行多长时间,如果犯罪人在缓刑期间没有违法行为,缓刑期满后,视为刑期结束,不再执行监禁刑罚,如果在执行缓刑期间,发生违法行为,终止缓刑,对犯罪人收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
  •   一般拘役相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的一个自由刑罚的概念,一般我们在司法实务当中对于拘役确实了解甚少。一般我们对于一些案件的了解仅限于是从新闻或者是一些自媒体的频道,但是对于律师而言这些都是比了解的东西。那么拘役可以判处缓刑的情形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拘役可以判处缓刑的情形及其相关问题。

      一、拘役可以判处缓刑的情形:

      判缓刑的条件: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判处拘役能监外执行。在符合监外执行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第二百五十七条,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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