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继承法> 遗产分配的方式

遗产分配的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09:02:23 0人浏览

导读: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那么,遗产分配的方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遗产分配的方式
  •   一般来说,家里的老人都会在离世前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以免后辈出现争夺遗产的现象。那么遗产分配的方式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遗产分配的方式: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配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根据这一规定,遗产分配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实物分配

      遗产分配在不违反分配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配的方式。适用实物分配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配。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配,只能作个体的分配,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配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二、变价分配

      对不宜实物分配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配,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三...

  •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份额。那么代位继承遗产如何分割呢?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一、代位继承遗产如何分割?在适用代位继承时,对遗产的分割应当遵循下面的原则进行:(1)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2)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时不受辈数的限制;(3)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参加继承;(4)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分割遗产时并不绝对均等。在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共同分割遗产的情况下,法律上虽然原则要求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应由其父亲或者母亲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如果代位继承人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在分割时也应适当地多分一些。(5)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时并不绝对排斥其晚辈...
  •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根据这一规定,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二、变价分割。对不宜实...

  •   在生活中,有些人经常会遇见因为遗产分割导致的纠纷,那遗产继承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

  • 关于遗产的继承我想是很多人都十分在意的,毕竟对于遗产的争执都可以拍一部狗血的电视剧了。要是有些没有名明确身份的继承人,还可以丰富剧情,就更加有意思了。遗产纠纷自然是要去法院的,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继承遗产纠纷管辖的法院是哪一个?一、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1、配偶。夫妻关系自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成立。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婚姻”的人相应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尚未出生的胎儿(遗腹子),在遗产分割是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出嫁的女儿有同等的继承权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5、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二、继承遗产纠纷管辖的法院是哪一个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
  • 继承顺序及遗产分割

    继承分为两种,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如果有合法有效遗嘱的则首先应当遗嘱处理遗产,则不存在法定继承的问题。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一般在如下情况下发生:① 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任何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②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为明示放弃;③ 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如不放弃需明示;④ 遗嘱继承人因杀害被继承人等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⑤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⑥ 遗嘱全部或无效部分后,无效部分所处分的遗产;⑦ 遗嘱或遗赠协议没有处分的遗产。

    一、法定继承的顺序。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等额平分继承,包括:⒈ 配偶,同居、去世时已离婚的“配偶”不具有继承权。⒉ 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

  •   房产继承纠纷因高涨的房价而变得越来越频繁,因为买不起房子,只有继承房产。但是,房产继承又不是如平时想的一样。房产继承是需要法律认可的继承才有效力。房产继承纠纷该如何处理呢?

      认为继子女与养子女 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

      张利三岁母亲病故,父亲张鸣服刑,张利被送与邻居田放收养。张利的父亲张鸣刑满后与丧夫携女的于美结婚,三十年后张鸣病逝,张鸣送给田放收养的、现已成人的张利,要求与张鸣的继女——于美的亲生女儿于晓燕以同等身份,继承张鸣的价值60万元的房产。于晓燕不同意因此发生纠纷,张利诉讼到了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第十九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   继承人要继承房产的,需要注意一些事项,有的人可能会疑惑,房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 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谢谢阅读!

  •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