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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2 14:55:06 0人浏览

导读: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那么,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   行为人造成他人发生一般的人身损害的时候,需要赔偿对方医疗支出的费用。那么,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1、医疗费

      (1)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

      (1)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4)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1)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

  • 什么情况下不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公民的人身是不容侵犯的,如果遭到他人损害了,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至于赔偿的标准以及赔偿的范围,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及计算方式?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及计算方式(一)人身损害一般赔偿范围1、医疗费(A、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B、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2、误工费(A、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B、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C、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D、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A、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期限确定。B、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C...
  •   在发生人身损害对于其赔偿协商不合的情况下,我建议当事人是需要选择诉讼的途径去解决问题。当然了,这个过程中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人身损害诉讼过三年后还有时效吗?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人身损害诉讼过三年后还有时效吗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

  • 赔偿的范围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核心内容:当人们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在请求赔偿和保护的时候必须有侵权者,所以首先要确定承担赔偿义务的人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的范围,感谢您的关注。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赔偿义务人包括:1、因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赔偿义务人。2、因动物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人。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3、因他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的赔偿义务人。比如单位员工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失的,是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4、因物件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人。二、而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赔偿义务人包括:1、因他人的...
  • 生活当中总是充满着意外,这些意外可能会导致人出现一定程度的伤残情况,伤残情况的鉴定标准我国有相关的规定的,比如十级伤残我国更是非常详细。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眼睛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眼睛十级伤残鉴定标准1、划分依据: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2、评定标准: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3)全身瘢痕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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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体伤残鉴定标准全文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运用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检案实践经验,在归纳、衔接原《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条款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调整并划分等级而制定,为人体损伤程度评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的国际分类,以及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残疾分级原则和基准。

      本标准参考的有关标准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制定的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   行为人造成他人发生一般的人身损害的时候,需要赔偿对方医疗支出的费用。那么,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1、医疗费

      (1)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

      (1)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4)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1)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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