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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5 09:43:02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那么,怎样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怎样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   如今,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那么怎样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一)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二)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三)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四)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定为刑事案件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处理: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致被害人伤亡的;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以上认定标准在全国各地交管部门和法院具有共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怎样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相关内容。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要是造成的损害结果比较严重的话,就会构成交通肇事。那么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是怎样认定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是怎样认定的:

      (一)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二)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三)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四)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定为刑事案件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处理: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致被害人伤亡的;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以上认定标准在全国各地交管部门和法院具有共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是怎样认定的的相关内容。

  • 交通肇事中,若行为人有逃逸情节的,那么,此时对其的处罚就会比较重。那要是这种情况下,肇事者又选择到司法机关自首的话,此时就会酌情考虑处罚。

    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肇事者在事发后没有逃逸,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依法认定为自首;肇事者逃逸后在公案机关,侦查期间,又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也认定为自首。根据《刑法》第67条对自首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

    有自首的表现说明罪犯的主观罪过较之未自首者轻,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该制度对犯罪具有昭示作用,使其行为人产生趋向,从其立法意图而言,主要是要做到罚当其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

  • 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一直是司法实践中比较复杂的问题。一、2018年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是什么1、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以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条件。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以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为主观目的条件。3、行为人有逃跑行为。行为人交通肇事后,在人身未受到控制时,为逃避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使自己的人身不受被害人及其亲属、群众、事故处理人员控制而离开的行为。4、“逃跑”的时间、地点条件。依据《解释》规定逃跑的时间是在发生交通肇事后。这个时间段应界定为在事故发生后的当时至行为人被事故处理机关关押或押解途中前的这段时间。行为人在这个时间段逃跑的,属于《解释》规定的“逃跑”行为,在被关押或押解途中脱逃的,属脱逃罪,而非定本罪。二、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8种情形1、明知发生交通肇...
  •   有交通肇事的发生,就会有人因为害怕法律的处罚导致交通肇事逃逸的发生。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是如何进行认定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

  •   交通肇事逃逸我们都知道是指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擅自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目地就是为了逃脱责任。但是这种行为也是非常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通肇事后逃逸者必须会受到严惩的。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以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条件。

      《解释》中“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指的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前提条件。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情节轻微,或负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无人员伤亡、无重大财产损失等,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若主观上认为后果严重,自己已构成犯罪,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因为刑法仅处罚那些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对于客观上未造成严重...

  • 交通肇事罪认定自首分为两类情况:

    第一类,应该认定为交通肇事自首的行为。由于交通肇事行为,往往是先由交管部门处理,依据交管部门规定,逃逸人主动或者委托他人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接受处理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投案自首情节。

    第二类,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自首的行为。自动投案表现出肇事者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如下情形可认定为自动投案:

    1、交通肇事后,主动报案或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2、在未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罪行的;

    3、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电信投案,而后接受处理的;

    4、经亲友规劝后陪同投案或亲友主动报案并将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5、主动向有关机关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交通肇事犯罪行为并接受处理的。

  •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自首包括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两部分。自动投案包括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但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自首,是我国惩办与宽大相合的刑事政策,在量刑方面的具体体现,现已由我国刑法规定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设立自首制度的目的,在于鼓励犯罪人自动投案,悔改自新,不致隐藏在社会上继续为非作歹。自首从轻,有利于分化瓦解犯罪势力,从而获得更多的线索和证据,有助于及时侦破案件,正确而迅速的审判,减少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办案投入,有力地惩治犯罪,保护受害者,维护社会稳定。1997年修订后的《中华人国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首次以法律形式对自首的构成作了明确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

      根据该规定,凡是在犯罪以后同时具备了(一)自动投案;(二)如实交待所犯罪行,都应该认定自首成立,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于处罚。该条规定,使用于现有的犯罪人,本无例外。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交通肇事案件的犯罪人在犯罪后的行为符合上述条件时,应否认定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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