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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般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5 11:20:57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那么,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般程序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会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那么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般程序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交通事故认定机构认定事故责任:一般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处理。

      2、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般程序:

      (1)现场调查。

      (2)检验、鉴定:5日内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休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使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道路状况等进行检验、鉴定。

      (3)10日内制作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1)交通事故认定书被视为一个证据。

      (2)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异议,应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3条规定,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开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同时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若干规定》第59条要求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通警察出庭接受质询。

      以上就...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具有二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证书后,可以处理适用一般程序及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一般程序作出的文书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非简易程序的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中一般应载明,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交通事故证据形成原因的分析;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出具事故认定书的期限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至少可以计算十日。如果涉及到追缉逃逸或者需要检验鉴定的时间会更长。 一般程序中,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调解期限是十日。调解结束必须制作专门的调解书。
  •   就像制作每一道菜都会有它固定的程序,只有按照他的顺序才能够做出美味的菜一样。在我们的司法实务中每一个部门法中的程序法对于每一个类别的案件的处理是有一定的程序和处理办法的,所以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也是有它自己的程序的。那么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交通事故处理及其相关问题。

      一、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在人员未伤亡的情形下,非机动车方的损失不可能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此时不论非机动车方有无责任,非机动车方的损失均由机动车方全部赔偿。因此如果机动车方考虑到非机动车方的损失不大,到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可以与非机动车方协商赔偿数额。双方一致同意后,交付赔偿费,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予以注明即可。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2)、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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