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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下班做兼职会被解雇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3 14:13:06 0人浏览

导读:

有的员工为了多赚点点钱就利用下班时间做点兼职。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员工下班做兼职会被解雇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员工下班做兼职会被解雇吗
  •   有的员工为了多赚点点钱就利用下班时间做点兼职。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员工下班做兼职会被解雇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员工下班做兼职会被解雇吗?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2)用人单位对兼职提出反对意见,劳动者拒不改正。

      这两个条件都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以员工兼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而且无论其所“兼职”的是全日制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均可适用上述规定。

  • 网友疑问:

    我在芙蓉区开了一家公司,上个月刚与一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近日发现他早已和另外一个单位签订兼职的合同。虽然目前他的兼职工作未影响公司业务,但我还是觉得不妥。请问是否可以对该兼职员工进行解聘?

    专家解答:

    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维权专线律师答复: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2)用人单位对兼职提出反对意见,劳动者拒不改正。但这两个条件都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以职工兼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而且无论其所“兼职”的是全日制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均可适用上述规定。

    延伸阅读:劳动关系

  • 案例详情:范先生是某国有企业的职工,由于单位效益不好,工资难于维持生计,便于1998年3月向单位请假1年,在本地经商。假期届满后,范先生便及时回单位销假,但人事处的同志却告诉他,单位已对他作了除名处理。原来,1998年7月,该企业经上级批准进行改制,并要求请长假、停薪留职的职工回厂报到。为省麻烦,该企业在当地一家晚报上刊登了一则公告:因单位改制,本厂所有请长假、停薪留职职工应在9月24日前回单位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办则按除名处理。范先生由于平时很少看报纸,未及时回单位报到,单位遂将其除名。案例分析:企业通知请长假、停薪留职的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对此,1995月7月3日劳动部办公厅颁发的《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通知职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
  • 收购公司后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有权解雇员工。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雇员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其他。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连续工作10年,用人单位应当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形下,单位是不可以辞退劳动者的,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赔偿违法辞退的双倍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公司做了十年被辞退,劳动者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纠正公司违法行为,经劳动监察大队协调无效的,劳动者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

  •   辞退,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行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又可以分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被辞退的职工对此不服与企业发生的争议,就称为辞退争议。

      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但未达到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安置富余职工的规定,解除企业富余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14条规定:'富余职工由企业自行安置有困难到社会待业的,在待业期间,依法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创造条件,帮助职工再就业。'这一规定实际上就是规定了被正常辞退的职工在待业期间的待遇等问题。

    辞退争议的主要处理依据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一旦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是不能无故辞退或是辞职的。那么员工辞退工资是否结算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员工辞退工资是否结算:

      工资应当及时结清,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工作到哪天,工资应该支付到哪天。比如9月1日到20日,你实际上班15天的话,9月份工资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15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员工辞退工资是否结算的相关内容。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庞石磊律师。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这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员工怀孕期间被辞退不合法。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的,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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