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委托想要撤销怎么办理
导读:
若需撤销公证委托,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按照公证处的要求,逐步完成撤销手续。
法律快车提醒您,撤销公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无论是公民个人还是法人,均需提供相应的身份或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直接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公证处核实委托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若涉及转委托,还需提交转委托权的证明;
4.提供原始的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作为撤销公证的依据。
在撤销公证委托的过程中,有几点重要事项需要特别注意:
1.撤销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地点进行,即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要确保委托行为的有效性,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需经监护人同意;
3.由于委托的特殊性,撤销公证必须由委托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除非有特殊情况并获得公证处的特别许可;
4.委托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且委托书的撤销应不影响已根据该委托书进行的法律行为的有效性;
5.对于转委托的撤销,转委托人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出原委托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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