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的债务还牵扯房产吗
导读:
离婚后,若该债务为个人债务,则由债务人自行偿还不会影响房产分割:
1.若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情况则有所不同。
2.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清偿。
3.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已归各自所有,双方需协议清偿。
4.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可能因清偿共同债务而被部分或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从而影响房产的最终归属。
法律快车提醒离婚后,房产不分割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房产为一方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离婚时不予分割;
2.房产虽为一方全款购买,但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有证据证明该房产实为赠与或借贷等特定法律关系,且双方无共同财产制约定,则可能不被分割;
3.房产为父母为子女购买并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4.双方父母出资全款买房,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离婚时各自按照份额取得房产,未约定份额则为共同共有,但有证据证明某一方父母出资系借贷而非赠与,则可能影响房产分割。
婚后买房的分割问题,首先需要确定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则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
2.具体分割方式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若房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如为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则离婚时不予分割。
4.在分割过程中,还需考虑房产的购买时间、资金来源、登记情况等因素,以确定房产的归属及分割比例。
5.若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家庭贡献较大,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离婚时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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