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探视孩子违法吗
导读:
不让探视孩子确实触犯法律。
1.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这是基于亲权关系而产生的身份性权利,也是非直接抚养方与子女之间保持联系、交流情感的重要方式。
2.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妨碍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则构成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若遇到不让探视孩子的情况,受害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离婚后若遇到对方不让探视孩子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通过沟通解决问题。
2.如果协商无果,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配合自己行使探视权。在诉讼过程中,受害方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享有探视权且对方拒绝履行协助义务。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考虑子女的最佳利益,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判决。
3.如果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受害方的探视权,但对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快车提醒,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1.受害方应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以及证明对方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的证据。
2.受害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明确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3.如果受理,法院将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4.如果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罚款、拘留等,以确保受害方的探视权得以实现。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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