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可以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吗
导读:
在职员工确实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确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仲裁作为一种法律手段,旨在公正地解决劳动争议,包括劳动关系的确认。
1.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通过仲裁程序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对于在职员工而言,如果认为自己的劳动关系未得到明确或遭受侵害,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快车提醒您,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这些能够直接反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经济关系;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3.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也是确认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部分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一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原因而导致仲裁时效中断的,仲裁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
2.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不能在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将中止计算。
3.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此,在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应注意把握时效期间的相关规定。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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