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被公司劝退怎么赔偿
导读:
当员工因职业病被公司劝退时,其赔偿问题需依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
1.若公司未能妥善履行提前告知或支付替代通知费用的义务,则可能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即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金额作为赔偿金。
2.对于职业病导致的损害,员工还有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津贴等。
因此,职业病被公司劝退的员工,在获得经济赔偿金的同时,还应积极主张自己的工伤保险权益。
公司劝退员工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公司未按照上述标准支付赔偿,则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关系将自动终止。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时若用工方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则无需承担额外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
2.因为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已不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其与用工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已转变为劳务关系或其他形式的民事法律关系。
因此,在达到退休年龄被劝退的情况下,劳动者无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但值得注意的是,若公司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前已存在违法行为,则劳动者仍有权依法追究公司的法律责任。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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