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只有名字生效吗有效吗
导读:
合同上仅有名字,若该名字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真实姓名,且符合合同成立的其他要件,则合同是生效的,也是有效的。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这意味着,合同的有效性并不单纯依赖于是否加盖公章,而是看是否有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
2.在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无单位法人公章的情况下,若该法定代表人为法人的合法代表,且合同的权利义务明确归属于公司,则该合同亦可认定为单位法人的有效合同。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生效需满足《民法典》所规定的三个条件:
1.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理解和承担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2.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即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合规、合理。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1.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在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即成立并生效。然而,也存在例外情况,如实践合同和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
2.实践合同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生效。
3.而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则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来确定生效时间,即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合同生效。因此,合同生效的时间应依据合同的具体类型和约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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